| 子长市自然资源局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和上限 | |||||||
| 填报单位:子长市自然资源局 | |||||||
| 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是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 | 联合多部门 | 检查频次、上限 | 备注 |
| 1 | 加强对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等行为的检查。 | 县域内企业 | 现场检查的 | 是 | 农业农村局,属地镇(街道)。 | 按季度 | |
| 2 | 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等行为的检查 | 对县域内企业 | 进行现场检查 | 是 | 农业农村局,属地镇(街道) | 按季度 | |
| 3 | 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检查;对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检查。 | 对县域内企业 | 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 以下是 | 工业和煤炭局 | 按季度 | |
| 填表说明:1“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应当填写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