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延财办社〔2025〕108号)文件精神,现从上级专项(延财办社〔2025〕108号)中下达各相关单位共1,925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专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年终列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
二、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请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
子长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