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4〕6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71.53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预算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和具体金额详见附表。
二、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按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请将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