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延财办农〔2024〕11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专项资金预算623万元。请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子长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使用,抓紧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同时,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1-7124430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冯毛毛
受理单位:子长市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子长市秀延街道朝阳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