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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 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健全公开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高度重视,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范围,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同时,积极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0年,我办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286条。其中,市政府文件23条,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13条,人事任免20条,公开2020年财政预算和2019年财政决算2条。

三是加强互动交流,扩大群众参与度。按时回复网民留言,积极征集网民意见建议,2020年共办理市长信箱和网民咨询投诉314件。

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020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内容和种类还有待进一步延伸和细化。下一步,我办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效率,坚决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