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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现公开子长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子长市财政局政秘股联系(地址:子长市秀延街13号财政局三楼305,电话:0911-7124430,邮编:717300)。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细化方案的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由专人负责,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分解方案,对下属单位和各股室下发文件进行信息公开内容收集,上传了“部门文件”信息79条,政府预决算3条,部门预算59条,部门决算64条,三公经费246条,财政收支7条,政府债务及专项资金3条,政府采购7条。较好的完成了政府网站工作任务。在部门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开共计468条。

(二)解读回应参与

1.政策解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对发布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配合图片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群众对财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舆情回应。对局长邮箱栏目中涉及所有信件,做到及时回复,积极主观的引导舆论方向,确保网络舆情安全稳定。

3.公众参与。设置网上调查栏目和民意征集栏目,并对调查结果和征集意见予以公布。

(三)组织保障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事项由财政信息中心组织实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时按进度报送公开事项。由信息中心专业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受理机构、申请管控流程、收费事项、监督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规范,对信息的报送、发布进行了规定,夯实责任,具体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3

规范性文件

465

465

4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0

17099.8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三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