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驻镇各单位:
现将《玉家湾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处置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子长市玉家湾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玉家湾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处置
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妥善处理森林草原火灾事故,认真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原则,保证火灾扑救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玉家湾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快为主,资源结合,信息共享,依法科学,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全民参与等原则。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延安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子长市处置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玉家湾镇辖区范围内可以预见的各类森林火灾事件。
二、领导小组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小组及其职责。各党支部、各村(居)民委员会、全体机关人员、镇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服从森林防火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指挥部组长坐镇指挥为第一责任人,各副组长靠前指挥为直接责任人。指挥部组长不在单位,由副组长依次主持工作。
组 长: 宋 欣 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李博文 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 洋 人武部长
徐同同 副镇长
成 员: 王对平 人大主席
梁晓军 主任科员
景海燕 主任科员
王 治 主任科员
安 健 主任科员
曹亚玲 主任科员
闫 刚 七级职员
闫亚雄 党委副书记
吴巍巍 纪委书记
郭 伟 组织委员
郭肖笑 副镇长
薛合合 副镇长
徐 刚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跳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魏 博 农业农村服务站站长
徐翠云 司法所所长
朱越海 镇交警中队队长
贾 栋 派出所所长
高 晔 镇供电所所长
薛晓华 镇卫生院院长
职责:研究制定本辖区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检查、监督、指导各村贯彻执行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的实施及扑火救灾任务。
(二)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小分队
队 长: 杨 洋 徐同同
成 员: 封林涛 任小杰 白 鹤 白文博 郝建刚
张建强 景 龙 靳 卓 邢 潮 薛金明 袁 强 白庆洋 张立伟 高尚尚 石 鹏 白关宝 常新华 高 勇
职责:负责日常巡查,应急值守。一旦接到火警,立即组织火场扑救,汇报火场动态,因地制宜制定火场扑救措施。
(三)后勤保障组职责
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遇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收工作。
(四)驻镇相关单位职责
派出所:负责指导开展火场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协同镇森防办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交警中队:负责指导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供电所:负责行业领域内森林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对火灾事故后供电的恢复。
三、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草原火情,均启动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指挥扑救,各村和有关单位、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指令组织实施。
1、有明火在林地草原内燃烧,可能造成大面积蔓延的;
2、村级力量扑救无效的,需请求镇支援的;
3、燃烧时间在20分钟以上,且火势难以控制的。
四、火警报告、现场处置、响应终止
(一)火警报告。各村、有关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落实“早报告、早组织、早扑灭”的原则,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出现险情应当随时报告。报警电话119或镇办公室值班电话0911-7552001。
(二)现场处置
1、护林员上山巡逻时发现火情应及时报告所在村书记(主任)。
2、所在村书记(主任)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详细了解发生地点、时间、火势情况,立即召集调遣指挥村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扑打初发火,并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3、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警报告后,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立即集结镇森林防火应急抢险队伍、民兵预备役队伍以及驻镇企业应急队伍,准备好防灭火物资,迅速赶赴现场施救。
4、到达火场后成立扑火指挥部,由党政领导担任指挥长靠前指挥,按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及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开展扑火工作,同时组织扑火队伍对火灾周边群众进行安全撤离。扑救过程中要迅速弄清火场火势和火场基本情况,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5、后勤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扑火现场所需防灭火物资、食用品等应及时送达供应。
6、交通秩序及社会治安。火灾期间要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三)响应终止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经现场检查验收,确认火灾已彻底扑灭,无复燃可能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宣布响应终止。
五、总结评估
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结束后,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场指挥部要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人员对事故基本情况、信息报告与接处情况、应急处置组织与领导、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六、责任追究
在森林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由镇纪委予以责任追究:
(一)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存在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森林火灾事故重要情况的;
(二)拒不执行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四)有其他对事故灾难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七、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玉家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