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扩大有效投资、强化项目储备的决策部署,抢抓超长期国债、专项债、一般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市专项资金、各类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机遇,全面提升我市项目谋划、包装、申报、争取质效,破解项目储备不足、申报质量不高、资金争取乏力等问题,市政府决定成立子长市项目谋划包装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扣《子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聚焦国家资金支持领域,通过专班运作,系统化谋划一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可行性的重点项目。建立健全“近期可申报、中期有储备、长期能接续”的项目动态储备库,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
二、组织架构
工作专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班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班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并抽调有关人员,具体组成人员详见附件。
三、主要职责
专班统筹全市项目谋划、包装、申报、争取全流程工作,实行统一谋划、统一审核、统一对接、统一调度,重点围绕各类资金渠道精准发力,确保项目能入库、能申报、能获批、能落地。
(一)政策与申报提醒
1.精准梳理中央、省、市专项债、一般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专项资金、省市专项资金、超长期国债、投资基金、社会资本、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政策投向、申报条件、时间节点、材料清单,建立政策台账。
2.及时向各镇(街道)、各部门发布申报预警、申报指南,开展政策解读与业务培训,做到早提醒、早准备、早启动。
(二)项目初审把关
1.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报送项目开展联合初审,重点审核项目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前期手续完备度、资金匹配性。
2.对照各类资金支持领域,分类建立项目储备库、申报库、达标库,实行滚动储备、动态调整、择优推荐。
3.联合开展项目收益平衡、绩效目标、资金申请报告等材料审核,提升申报质量。
(三)项目跟踪推进
1.对入库及上报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协调解决用地、环评、规划、能耗、资金等要素保障问题。
2.对上主动对接省、市级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审核进度、反馈意见,做好补正、答疑、现场核查等衔接工作。
3.建立项目争取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确保申报不断档、对接不缺位。
(四)项目调度督导
1.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机制,定期召开专班推进会,通报项目谋划数量、包装进度、申报情况、资金到位率。
2.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争取项目实行挂牌督战,压实责任、倒逼落实。
3.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对工作滞后单位督促整改,推动全市项目争取工作提质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成员单位要把项目谋划包装与资金争取作为稳投资、惠民生、促发展的核心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全力配合专班工作。
(二)强化协同联动。建立发改、财政、项目办、行业部门、金融机构联动机制,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合力攻坚,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专班办公室抽调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严守保密纪律、工作纪律,确保专班办公室高效规范运转。
(四)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精准谋划、精细包装、精确申报,全力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和延安市盘子,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项目支撑。
附件:子长市项目谋划包装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子长市项目谋划包装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班 长:高晓斌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班长:李茂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任碧辉 副市长
成 员:李宏东 市人大副主任、市交通局局长
武占刚 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李东银 市政府四级调研员、市工业和煤炭局局长
苗海斌 市发改局局长
刘 东 市统计局局长
闫 鸿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志飞 市住建局局长
郭世宏 市水务局局长
张增宁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金虎 市教体局局长
白学军 市卫健局局长
张有林 市民政局局长
杨向红 市文旅局局长
张国荣 市商投局局长
徐茂荣 市林业局局长
李毛勇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徐 翔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局长
张海涛 市项目办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苗海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海涛同志兼任,承担专班日常统筹、协调、调度、汇总、上报等工作。
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局、财政局、项目办及相关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集中议事,具体负责项目谋划辅导、材料初审、申报跟踪、调度通报等工作。专班办公室抽调人员为市统计局刘东,市发改局张亮、李恒,市财政局孙志刚、杨伟、张文岗,瓦窑堡投资集团加东、郝亚宁,市城管执法局王涛、高兆,市行政审批局景灏、李延明,市住建局郭军连、张剑,市自然资源局李雪亮、高伟,市项目办徐磊。
工作专班成员和专班办公室抽调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时,工作专班成员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专班办公室抽调人员由成员单位及时确定并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