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2025年度省考“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
子长市2025年度省考“公众生态环境
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满意度是衡量社会公众对地方生态环境满意程度的综合量化指标,不仅反映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参与和信任程度,也是衡量地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和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省考民意调查工作,推动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确保2025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取得优异成绩,根据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考“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环委办发〔2025〕8号)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宣传引导、推动全民参与,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环境满意度有效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强化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要集中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四)坚持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调查方式
(一)调查时间
2026年2至3月对2025年工作开展调查。
(二)实施单位
省统计局信息民调中心。
(三)调查方式
12340电话随机访问抽样调查。
(四)调查对象
全市年满18周岁的城乡常住居民,城乡比例为65:35,样本数1300人左右(具体根据每年调查制度确定)。
(五)调查内容
围绕《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电话调查问卷》(见附件),客观了解公众对生态环境各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反映人民群众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获得感,并测算地区生态环境满意度,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提供基础数据。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履职尽责
1.着力提升环境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子长市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2025年工作方案》,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现代治理体系,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各项具体工作措施详见附件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
2.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等主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策划系列专题,拓宽宣传形式,提升宣传质量。线上要发挥好抖音、微博、微信、网站、APP等媒体平台作用,推出图解、漫画、海报、视频等可视化产品,运用讲故事的方式增强感染力,展现美丽子长建设成效,提升传播效果。线下要利用商场电子屏、商铺门头、酒店LED屏、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展示,形成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格局,持续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融媒体中心配合。
3.加强信访舆情处置。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将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办理作为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抓手,聚力攻坚重复访和信访积案,深挖根源,推动问题从源头治理,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领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引发的网络舆情。强化涉生态环境领域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应对工作,充分发挥网评员队伍作用对网上舆论方向及时纠偏矫正,对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和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等行为从严从快打击。
责任单位:市网信中心牵头负责。
4.扩大社会面宣传覆盖。依托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常态化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环保知识科普宣教及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等活动,做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解读及环保知识普及等工作。联合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在环保主题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特别是在满意度测评前,开展公益短信推送,同时利用朋友圈信息流广告平台开展精准宣传。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群众文化娱乐相结合,深入城区核心区域、重点乡镇社区、广场及人口密集村庄开展环保电影放映活动,提升公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责任单位: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市融媒体中心、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精准调查
5.加强“两代表一委员”沟通。开展《致全市“两代表一委员”的一封信》活动,以“一封信+扫码评议”形式,精准寄送年度污染防治攻坚、生态治理、执法帮扶等成绩单。组建生态环境“体验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走进污水处理设施、环境监测站、生态治理修复等防污治污现场,参加“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持续提升“两代表一委员”生态环境满意度。
责任单位: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负责。
6.组织基层入户调查。充分发动乡镇、街道基层力量,组织党员、干部、社区网格员、志愿者等,重点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以及工作成效开展入户宣传、问卷调查。主动收集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分类推动整改,限时销号归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同步提升公众对“12340”调查热线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牵头负责。
7.实施电话调查评价。参照省级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的内容、流程与评价标准,组织开展电话调查评价。科学设计问卷结构,并设置开放性问题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为正式测评做好准备。
责任单位:市网信中心牵头,市统计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配合。
(四)抓实整改落实
8.强化反馈整改。建立健全调查结果分类梳理、专项反馈和限期整改机制,及时将电话调查评价结果向相关部门、镇(街道)通报,深入剖析薄弱环节,针对性提升工作实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分类交办、调查处置、结果反馈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群众满意到位。
责任单位: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镇(街道)配合。
9.开展成效回访。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按比例随机开展抽样回访,重点关注整改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及时督办复查,推动真改实改,巩固整改成效,严防问题反弹。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依规严肃问责。
责任单位: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市网信中心配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见实效,切实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
(二)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提升与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市统计局要做好与省、延安市统计局的沟通协调对接。各项指标牵头部门要履职尽责,依据任务分工,加强与配合单位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做到条块结合、同向发力。
(三)坚持分类施策,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密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深入调研分析不同群体诉求,精准识别影响满意度的关键因素和薄弱环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提升措施,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治理效能上,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取信于民,真正让群众感受到新变化、获得真实惠,不搞“一刀切”,防止走过场。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把握好宣传基调和导向,利用好各级主流媒体阵地,丰富内容载体和方式方法,及时宣传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转化为长效机制。做好“12340”热线的宣传推广和政策解释工作,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防“低级红”“高级黑”现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张涛,联系方式:0911-7568087)
附件:1.省考“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指标任务分解表
2.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电话调查问卷
附件1
省考“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指标任务分解表
| 序号 | 主要指标 | 提升措施 | 责任单位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好转率 | 2025年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不少于332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28微克/立方米,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镇(街道)配合。 | |
到2025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清涧河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国、省、市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各级支流无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乡污染物排放有效控制,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重要河流(湖库)生态流量和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提升。 | ||||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到50.3%以上;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 ||||
2 | 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程度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重要工作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构建覆盖全面、权责一致、奖惩分明、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以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多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实现美丽子长建设目标。 | 市委办、市政府办牵头,各相关部门、镇(街道)配合。 | |
3 | 空气质量满意度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加强监测与信息公开,确保对PM2.5、PM10、臭氧等指标实现全面、精准监测。利用媒体平台实时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及分析结果,提出相应防护建议,增强公众对空气质量的认知。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配合。 | |
市发改局: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清洁采暖设备使用率,利用空闲季采购生物质燃料,增加生物质燃料销售网点,加大燃料供应,保障量足价稳。鼓励居民用废弃树枝置换燃料,提高生物质炉具、生物质锅炉使用率。及时兑付运行补助资金,多措并举落实配套资金,以燃气、电、生物质燃料方式补助,提高燃气壁挂炉和“煤改电”采暖设备使用率。 | ||||
市公安局:制定2025年冬季及2026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禁燃禁放政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禁燃禁放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燃放违法行为。组织禁燃禁放政策、违规燃放典型案例曝光、禁燃重点区域宣传,营造良好禁燃禁放舆论氛围。明确国、省监测点位和禁燃禁放区等重点管控区域,夯实管控责任,建立“叫应”机制。 |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运用好网格化、信息化以及“红黄绿”牌等监管机制,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陕西省扬尘治理十六条措施。督促建筑工地安装并使用洗车台水循环利用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常态化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形成严管重罚的高压震慑态势。 | ||||
市工业和煤炭局:加强对建成区内现有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对排查出需要搬迁的企业科学制定退城搬迁方案。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业链绿色低碳水平。 | ||||
市交通局:围绕当前正在进行的陕西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进淘汰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在路政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扬尘管控,采用覆盖防尘网、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污染。 | ||||
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定期对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在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在线监测。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管理,划定烧烤经营区域,推广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严禁在非指定区域露天烧烤。加强对焚烧垃圾行为的巡查监管,减少烟尘及有害气体排放。 | ||||
市市场监管局:加大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对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产品的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验。加强散煤生产经营储运等全流程环节监管工作,对散煤生产销售网点进行排查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散煤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性油品储油库、在营汽油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 | ||||
4 | 空气质量好转率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对空气质量好转率实行动态评估,根据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污染防治策略和措施。每季度组织召开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会,邀请专家对空气质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影响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研究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沟通协作,定期召开区域协作会议,研究解决统一排放标准、联合执法检查、共享监测数据等跨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实现重污染天气应对信息共享、同步响应,共同采取应急减排措施,降低重污染天气对区域空气质量的影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工业和煤炭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配合。 | |
市发展改革委:开展节能低碳理念宣传,鼓励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绿色办公、绿色出行。 | ||||
市工业和煤炭局: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 | ||||
市交通局: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物流配送、快递行业、垃圾清运车、轻型环卫车辆等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 ||||
市公安局: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优化勤务部署,盘活路面警力资源,加强高峰定点疏导、平峰动态巡控,着力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疏导率。新增“绿波带”路段,减少车辆因红绿灯导致停滞尾气排放增加。通过安装“雷视一体机”实现全息自适应控制,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及行人等待时间,避免绿灯空放。 | ||||
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强化建筑工地建筑材料产品管理,在房屋市政工程涉VOCs领域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胶粘剂。严查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所有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工地必须配备密闭的胶粘剂和建筑涂料存储调配车间,胶粘剂和建筑涂料溶剂必须密闭保存,废弃容器不得露天堆放。支持和鼓励进行集中共享喷涂。 | ||||
5 | 饮用水水质满意度 | 市卫健局: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日常监管工作,按季度公示城区供水单位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结果。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作用,推送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知识,公示供水单位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群众反馈水质异常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监管早处置。 | 市卫健局牵头,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市水务局、市水务集团、各镇(街道)配合。 |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加快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进度。完善落实水源保护区水质超标预警、问题交办制度。 | ||||
市水务局:持续强化农村饮水日常管护和卫生防护,不断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管护,严格落实供水单位自检、水利部门巡检、卫健部门抽检的水质“三检”制度,按期开展丰枯两季水质检测。 | ||||
市水务集团:以延安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减少管网爆管频次,降低因管网爆管对末梢水质的影响。加强王瑶水库、红庄水库、南河水库、康家沟水库的水源地巡查,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置污染水源行为。加强水库水质监测,红庄水库定期实施扬水曝气,确保水库水质安全。加强饮用水安全宣传,提高广大居民对水质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 ||||
6 | 河流、湖泊环境状况满意度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统筹推动治水工作,按月以环保要情对水污染防治提出全面总结和工作要求。及时向各相关部门、镇(街道)交办水环境问题,推动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动态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各镇(街道)配合。 | |
市农业农村局:引导规模养殖场户与周边种植户相互合作,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有机肥使用比例,促进畜禽养殖粪肥就地就近消纳利用。推广果畜结合等新型种养模式,推动农牧循环,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的监管力度,帮扶指导养殖企业配齐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 | ||||
市城管执法局:加大污水行业监管力度,增加调度频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提升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效能,争取超长期国债项目,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减少溢流污染。督促市污水处理厂加大排查修复渗漏管网。加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常态化开展污水管网沉降、漏点、错接混接和截流闸异常等问题排查,及时处置污水收集不全面的问题。持续推进污水管网改造,逐步解决部分雨污不分流、管网易破损问题。加强现有智能截流闸运行管理,及时解决闸门开闭不及时等问题。 | ||||
市水务局:常态化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加大对河道的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护水清河”专项行动清理河流污染物,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 | ||||
7 | 农村土壤环境质量满意度 | 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和农资从业人员培训,普及农药、肥料购买注意事项,增强农户识假辨假能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不合格农资产品,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跨部门协作,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非法制售农资黑窝点、群众举报的农资案件、网上违规销售农资等行为,坚决杜绝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配合。 | |
市自然资源局:在补充耕地指标上报审核中严格把控耕地质量,对申请上报的补充耕地,将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耕地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必备文件进行审查。在耕地保护日常工作中加强耕地污染监督检查,保障耕地质量及土壤环境达标。 |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查整治,结合土壤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动态更新涉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整治清单,监督列入清单的企业开展治理工作。 | ||||
市林业局:在鼠兔害及其他病虫防治过程中提倡并使用生物型、环保型农药。 | ||||
8 | 城镇居住、生活环境满意度 | 市城管执法局:强化城区道路卫生保洁,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大力推进机械化湿扫作业和吸尘式机械化清扫作业,有效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大城市出入口、城乡接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进一步扩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和洒水范围,持续强化道路清洗保洁作业。 |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配合,各镇(街道)。 | |
市城管执法局:加大城区园林绿化养护,持续提高精细化管护水平,及时清理城市绿地枯枝、落叶,有序开展城市绿化修剪造型,科学实施城市绿地病虫害防治,适时在城区重要点位、重要节日摆放时令鲜花,提升城市街景景观,持续加强园林设施隐患排查,保障各类园林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 ||||
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制定印发《全市城管领域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责任明确、管理到位、单位联动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体系,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市容乱象、市政设施管护、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等四类专项整治,全面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确保城市管理规范、市容井然有序、环境整洁优美。 | ||||
9 | 农村村庄环境满意度 | 市农业农村局:以“八清一改”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将村庄清洁行动与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完善、户厕改造及垃圾污水治理统筹考虑紧密结合。积极倡导新风文明,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生活习惯,广泛发动农民群众与社会各方力量,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不断提升村庄环境整体水平。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配合。 | |
市住建局: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 | ||||
市林业局:组织实施“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项目,通过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一村一片生态林或经济林的建设方式,改善村容村貌。 | ||||
10 | 污水处理情况满意度 | 市城管执法局: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和技术帮扶,强化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释放污水处理产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全面补齐污水处理短板,提升水环境治理效果。加强统筹调度,严格运维管理,科学合理解决降雨时段、检修期间、突发故障工况下各厂处理水量调配调节问题,最大限度减少末端管网溢流频次和溢流量。加强污水处理出水水质监测,适当增加生产辅料投加量,稳定保障出水水质符合《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A标准。 |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市卫健局、市水务局配合。 |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提升污水收集效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运行。 | ||||
市卫健局: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污水处理主体责任,完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和消毒工作。 | ||||
市水务局: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再生水基础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 ||||
11 | 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满意度 | 市城管执法局: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督查督办和技术帮扶,强化生活垃圾处理场运维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稳定运行、规范处置。2025年底,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以上。 | 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 |
市住建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在90%以上。 | ||||
12 | 城镇公共厕所卫生条件满意度 | 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公共厕所管理工作,优化空间布局,合理增加厕位与无障碍设施,保障卫生用品持续供应。规范保洁频次与流程,强化人员技能培训和绩效考核,定期开展设施检修维护。引入智能监测与感应设备,提供特色便民服务与细节关怀。畅通投诉反馈渠道,组建专项监督小组,同步加强文明如厕宣传引导。 | 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 |
13 | 农村家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情况满意度 | 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农村“问题厕所”整治。按照省农业农村厅《持续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排“问题厕所”底数和问题类型,分类制定整改计划,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强化改厕质量管理,严把产品质量、施工标准、竣工验收三个关口,广泛听取村民代表意见,建立乡镇政府主管、第三方参与、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优化农村改厕验收标准和办法,将群众使用效果、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 |
14 | 噪声影响情况满意度 | 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抓拍系统,强化对违禁鸣号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加强对夜间运渣车、货车、大功率摩托车噪声污染突出问题治理,实现全天候高压管控模式。紧盯大型工程施工工地周边道路以及噪声污染主要路段,对运渣车、砂石车、货车超速、鸣笛、违反限行规定等进行集中整治行动。 | 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 | |
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开展城市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夜间擅自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产生噪声污染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关于噪声污染规定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对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认识。 | ||||
市生态环境局:鼓励企业采用低噪音生产设备和工艺,从源头减少噪声产生。加大对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重点排查企业生产车间、风机、水泵等易产生噪音的设备和场所,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噪声排放监测,建立工业企业噪声排放台账。建立工业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企业噪声排放情况,实现噪声污染精准管控。 |
附件2
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电话调查问卷
1.您对所在地区空气质量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2.与去年相比,您认为所在地区的空气质量有什么变化?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3.您对所在地区饮用水水质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4.您对所在地区河流、湖泊或附近海域环境状况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所在地区没有河流湖泊,也不靠海
(6)不清楚或不了解
5.〈仅提问农村居民〉您对所在地区土壤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是:(如是否存在工矿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排放污染耕地的情况,假冒伪劣农药、化肥是否严重等)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6.〈仅提问城镇居民〉您对所在地区居住、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7.〈仅提问农村居民〉您对所居住村庄环境(包括村容村貌等)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8.您对所在地区污水处理情况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9.您对所在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10.〈仅提问城镇居民〉您对所在地区公共厕所卫生条件(不包括商场、写字楼和餐厅等)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没有公共厕所
(6)不清楚或不了解
11.〈仅提问农村居民〉您对所在地区家用卫生厕所的建设和改造情况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没有建设/改造卫生厕所
(6)不清楚或不了解
12.您对所在地区噪声影响情况(声环境质量)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13.总体来看,您对所在地区生态环境的满意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14.与去年相比,您认为所在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什么变化?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差很多 (6)不清楚或不了解
15.总体来看,您认为所在地区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是:
(1)非常满意 (2)比较满意 (3)不太满意
(4)很不满意 (5)不清楚或不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