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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长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09 16:48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30日

子长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规范统管方式,明确统管路径和统管标准,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良性运行,依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延安市水务局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延市水发〔2025〕127号)要求,结合子长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供水现状

目前,子长市共有农村供水工程660处(其中集中式供水工程484处,分散式供水工程176处),涉及8个镇3个街道办4个便民服务中心,覆盖17.73万人口的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2%,集中供水率91.26%,规模化供水率25%,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21.66%。

二、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立足当地实际和供水现状,因地制宜实施农村供水工程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健全从“源头”到“龙头”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区域内8个镇、3个街道办、4个便民服务中心,181个行政村的660处农村供水工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集中供水率达到92%,规模化供水率达到33.5%。基本实现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统一监管。

三、实施范围

子长市区域内所有农村供水工程。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县域统管模式、统管主体和专管机构

1.统管模式。根据我市乡村分布、人口规模、工程布局等特点,采取“县级统管机构+维修企业+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专管机构+村委会具体管理(水管员)”的县域统管模式,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县级农村供水工程统管机构负责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承担农村供水工程的主体管护责任,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村委会(水管员)具体负责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管理作用,加强供水工程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2.统管主体。子长市水利工作队是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构,承担全市农村供水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任务,监督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做好本辖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维护等工作。县级统管机构要建立专业化运维队伍,由市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的农村供水工程专项维修经费,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公共部分的维修、抢修及消毒净化设备的更新等工作。5万元以下工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子长市水利工作队以工程量据实结算,一次性支付工程费用;5万元以上的工程,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最高可支付80%的工程款,并报相关部门审定决算,依据审定报告一次性支付工程尾款。及时为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专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开展供水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水平;制定并实施农村供水工程年度维养计划;建立健全相关专业化运行管理制度,对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体管护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3.专管机构。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是本辖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专管机构,落实人员,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专管机构接受市级统管机构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单位日常的监督管理;制定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各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达到农村供水相关标准。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时,专管机构要快速研判并进行先期处置,最大限度保障供水安全,减少损失,并及时上报。专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水管员,具体承担水源、供水设施巡查、防护、抄表收费等工作,提高供水服务质量。

(二)建立县域统管工作推进机制

1.政策支持机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水费收缴管理办法、维修养护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行为。

2.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对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重大维修、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等情况的补助,特别是镇政府要加强水管员年度考核工作,实行奖惩机制,按时拨付水管员工资(已预算5000元/年/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向农村供水工程倾斜。

(三)做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工作

1.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统管主体按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定期组织水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2.完善管护设施设备。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管护设施设备的投入,配备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维修工具、抢修车辆等,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应急抢修能力和水质检测能力。推进农村供水信息化建设,建立市级农村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农村供水工程的远程监控、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等功能,提高供水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3.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建立健全水质检测监测制度,县级水质检测中心要加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水、出厂水和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指标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分析指标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置保护标志,加强巡查监管,防止水源污染。

4.规范水费收缴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充分考虑供水成本、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合理价格。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镇政府和各村组要加强水费收缴管理,提高水费收缴率。通过发放缴费通知、设立收费网点、推行线上缴费等方式,方便用户缴费。对拖欠水费的用户,要及时催缴;经催缴仍不缴纳的,可暂停供水。同时,要加强对水费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水费收入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零星维护。

(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

1.开展工程清查和评估。对县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清查和评估,掌握工程的基本情况、运行状况、存在问题等,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档案。根据清查和评估结果,制定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改造计划,明确建设改造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实施步骤。

2.实施工程建设改造。按照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要求,对老旧供水工程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水源工程、水厂设施、供水管网等,提高工程的供水能力和运行可靠性。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确保供水水质达标,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区域供水规模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市水务局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卫健、生态环境、发改等部门和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域统管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域统管工作。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子长市水利工作队,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县域统管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水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对县域统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经费落实,并加强资金监管;卫健部门要加强农村饮水工程末梢水的水质检测和卫生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水质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加大对水源污染的防治力度;发改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价格的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

制定详细的监督和评价标准,定期对县域统管工作进展情况、工程运行管理情况、供水水质情况、水费收缴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供水工程县域统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对农村居民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用水观念,增强节约用水和保护供水设施的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县域统管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县域统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