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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子长市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暂行)》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30 16:06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暂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9日

子长市集体经济组织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健全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为基金筹集办法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更多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单位筹集资金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进行补助,增加参保居民个人账户资金积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落细党的二十大“发展多层次、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工作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原则,积极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模式,推动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方式回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内容

(一)补助对象

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对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待遇且正常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参保缴费是参与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前提,试点村所在镇(街道)要引导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应参尽参、应缴尽缴。

2025年度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为瓦窑堡街道齐家湾村、秀延街道张家沟村。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由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当年收益情况,通过民主决策方式自主决定,本年度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当年个人缴费最高档次,实行先参后补、先缴后补、不缴不补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参保居民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强化参保人员缴费责任,提高自我保障意识,不得全额代缴、大包大揽,处理好集体补助与个人缴费的关系。

(三)资金来源

集体补助资金主要来源为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开展集体经济补助的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当地乡贤、致富能手)对本村村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进行社会资助,资助资金可由该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也可由企业或个人直接资助缴费。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渠道筹资,拓展集体补助来源。集体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管理规范,确保安全。

已开展集体经济补助的地方,若因经济能力等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无法承担集体补助时,报市人社局备案,暂停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保成员的缴费补助,待条件成熟后可申请恢复实施,当年已申请补助并已到账的不予退费。

三、工作流程

试点村所在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学习宣传集体经济补助相关文件和政策,并在《子长市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暂行)》的框架内,按照“一村一策”“一事一策”的原则,指导试点村在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制定适合村情的集体经济补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涵盖补助资金来源、补助范围、补助标准、补助流程、个人缴费时限等主要内容。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决策,报所在镇(街道)审核备案,镇(街道)以正式文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予以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实现能力等自主申请开展集体补助试点。

试点村在确定的缴费期结束后按照“先缴费、后补助”的模式,统计上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补助明细表》,经市人社局核对信息后,将补助资金一次性划转至“子长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收入过渡户”,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出具“陕西省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通过信息系统将补助金额计入个人账户,补助结果在试点村进行公示公开。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统筹规划。市人社局要制定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整体进度安排,实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工作如期完成;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试点村实际及时修改完善方案、细则、流程。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要全程跟踪指导,深入试点村靠前指导,严格把控集体经济补助工作的政策边界和实施过程,确保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做好推动落实。试点村负责配合政策宣传讲解、组织参保缴费等工作,阐明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意义和作用;镇(街道)负责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单位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精准指导试点村制定适宜的补助细则,强化村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激发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增加集体经济收益,保障补助金持续稳定、逐年增长。对接统战部、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组织寻求企业补助,发动企业家、爱心人士和本地创业者进行资助。其他镇(街道)做好摸底调研和宣传动员工作,力争2026年实现有条件的村组(社区)全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三)做好政策扶持。市农业农村局要强化政策倾斜、探索发展路径,对有资源优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经济,资源较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加工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等路径发展村集体经济;市财政局要做好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协调配合工作;市税务局要积极做好纳税宣传辅导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相关涉税问题。市人社局要适时总结经验,完善各项机制,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面推行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