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
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
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近日,延安市融媒体中心内参工作室对全市蔬菜大棚产业进行了走访调研,《融媒内参》第53期反映三个方面5条具体问题。为全面起底各类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延安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25〕58号)精神,决定在子长市范围内开展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包括用于种植瓜菜、食用菌、育苗的各类连栋温室、玻璃温室、日光温室、弓棚,以下统称“大棚”)排查整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上下联动、属地管理,全面排查、彻底整治,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对照《融媒内参》第53期反映的蔬菜大棚闲置撂荒、大棚基地基础设施不完善与改变用途、大棚设施老化等问题,上下联动、从严从实开展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排查,分类有序建立台账推进整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老旧设施动态监测和改造提升机制,确保全市设施农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排查范围及整改方向
(一)大棚闲置撂荒问题。各镇(街道)重点核查辖区内大棚的使用状态,精准掌握闲置撂荒大棚的具体位置、大棚数量及撂荒面积、撂荒时长及撂荒原因。根据不同撂荒原因以及群众意愿,对设施性能完好但群众意愿不强、缺乏劳力的大棚,采取流转等方式尽快盘活;对大棚主体、骨架、棚膜、保温被等生产设施以及灌溉等辅助设施受损较轻、可短期内改造的大棚,尽快改造提升,恢复生产;对年久失修、损毁严重、无改造价值的大棚采取拆除重建或拆除复耕等方式限期整改;对由于种植技术、种植效益不高等原因闲置撂荒的大棚,逐户落实技术帮扶措施,提高收益。
(二)大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各镇(街道)重点排查生产基地建设中供排水设施设备是否废弃闲置、能否正常使用、能否满足生产用水和排水需求等问题;排查设施大棚生产道路是否有损毁无法通行等问题;排查设施用电是否正常、电线是否老化等问题;排查其他影响和制约大棚生产的问题。相关配套设施的维护维修纳入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计划进行整改。
(三)改变用途问题。各镇(街道)重点排查大棚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设施备案用途的问题。如将种植业生产大棚改建为养羊、养牛等养殖场所,或转为仓库、住房、厂房等非农业用途。相关问题严格按照设施用地有关规定恢复备案用途。
(四)大棚设施老化问题。各镇(街道)排查建成时间15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大棚设施,对大棚的背墙、骨架、保温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背墙是否存在坍塌、损毁等问题,大棚骨架是否出现锈蚀、变形、断裂等问题,保温设施如棉被、草苫等是否保暖性能降低、破损等问题。同时评估设施老化对瓜菜生产的影响。相关问题根据对瓜菜生产影响的大小,分年度分批次列入老旧设施改造提升计划进行整改。
三、排查整改任务
(一)全面开展排查核查。各镇(街道)要组建排查整改工作专班,按照排查范围和重点,逐地块开展现场排查,7月10日前建立《镇(街道)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做到不留空挡、不留死角,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市排查整改工作组同步开展问题核查,核查比例分别不低于问题总数的50%。核查问题台账经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工作专班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3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张阳 联系方式:7120074 18691169875)。
(二)分类有序推进整改。各镇(街道)对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纳入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市工作专班要加强对排查问题的分析研判,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工作责任,严把问题整改质量关口,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检验。对已整改问题,须经市排查整改工作组现场核查验收通过后方可销号。整改工作实行周调度,从7月10日开始直至问题全部销号,各镇(街道)工作专班每周四中午12时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专班办公室。
(三)加强老旧设施管理。各镇(街道)要以此次排查整改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大棚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对大棚闲置撂荒、设施老化等情况及管护工作进行常态化排查。市排查整改工作组每半年开展一次随机核查,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切实执行监管制度。积极争取中省和延安市老旧设施改造项目资金,用好各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老旧设施改造升级提供资金保障。进一步加大农民技能培训,每季度组织专家团队开展巡回指导,依托“百万农民大培训”平台,全面提升农民管护实操能力,持续赋能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4个市排查整改工作组人员为成员。工作专班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协调推进全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各镇(街道)承担排查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要成立工作专班,具体做好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落实、任务落地,统筹做好资源调配、排查核查、整改销号、建章立制等工作。
(二)压实工作责任。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坚持“谁核查、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排查整改工作组对排查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督导巡查再次发现问题或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从严追责问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报送有关工作进展和动态信息。重大事项第一时间报告。严格执行保密规定,进展情况和工作做法不做宣传报道,未经审批许可,严禁网上公开公示。各镇(街道)7月10日前将工作专班及联络员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专班办公室。
附件:1.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组分组安排
2.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附件1
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
排查整改工作组分组安排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镇、街道(中心) |
李 军 |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队长 | 杨家园则 马家砭 史家畔 热寺湾 |
郭 健 | 市蔬菜开发中心 副主任 | |
许建军 | 市蔬菜开发中心 主任 | 栾家坪 安 定 李家岔 石家湾 |
薛小东 | 市蔬菜开发中心 干部 | |
李海雄 | 市农业农村局 二级主任科员 | 玉家湾 南沟岔 涧峪岔 高 台 |
马永军 | 市蔬菜开发中心 七级职员 | |
薛建宏 | 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主任 | 瓦窑堡 秀 延 余家坪 寺 湾 |
薛建玮 | 市蔬菜开发中心 副主任 |
附件2
子长市闲置撂荒大棚及老旧设施问题排查整改台账
| 序号 | 镇、街道(中心) | 设施基地名称 | 所在村组 | 问题类型 | 大棚数量(个) | 占地面积(亩) | 整改措施 | 完成时限 |
一、大棚闲置撂荒问题(问题类别填写撂荒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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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问题(问题类别填写水电路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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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改变用途问题(问题类别填写改变用途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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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棚设施老化问题(问题类别填写建棚时间以及具体老化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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