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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子长市车辆优化工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1-14 08:31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陕发〔2023〕4号)和《延安市车辆优化工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7年)》(延市交发〔2023〕262号)精神,全力推动全市车辆优化工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市政府决定成立子长市车辆优化工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长:李茂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卢志华 市委常委、副市长

高让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李宏东 市交通局局长

苗海斌 市发改局局长

武占刚 市财政局局长

拓延卿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局长

李东银 市工业和煤炭局局长

魏向阳 市住建局局长

姬乃平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张增宁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国荣 市商投局局长

田晓阳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赵 明 火车站站长

子长市车辆优化工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宏东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做好与专班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和对接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成员单位职责

市交通局:负责车辆优化工程整体工作的统筹推进和协调督导,负责全市淘汰货车道路运输证信息的汇总整理,督促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时淘汰名下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做好已淘汰货车营运证的注销工作,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配合做好分管领域重点用车单位摸排、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参与货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工作。

市发改局配合摸排分管领域涉及能源生产保供所需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

市工业和煤炭局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配合摸排分管领域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配合做好分管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信息汇总和淘汰数据汇总;做好淘汰车辆的注销登记和淘汰数据核准工作,加强已达强制报废标准车辆淘汰工作,实施高排放车辆限行管控;参与货车、渣土车、商砼车等污染治理联合执法工作。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子长分局负责车辆排放阶段信息审核;严格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和监管,强化货车超标排放监管执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和重点用车企业污染防治工作。

市住建局:配合开展渣土车、商砼车治理工作,摸排分管领域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做好分管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开展渣土车、商砼车治理工作、摸排分管领域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重点用车单位,做好分管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商投局负责全市淘汰车辆报废信息汇总整理;加强拆解企业监督管理,建立淘汰车辆拆解台账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台账。

市市场监管局:参与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检测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

火车站:配合摸排分管领域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铁路货场;配合做好分管领域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工作。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