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堡街道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子长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子长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
子长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市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社等部门就子长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子长市瓦窑堡街道稍木则沟村,四址范围以陕西弘大智慧地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村集体土地1.2467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建制镇)。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村集体土地四址范围以陕西弘大智慧地理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勘测定界为准。拟征收村集体土地1.2467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建制镇)。经调查,拟征收土地上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按子长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市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4〕4号)和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子政发〔2024〕23号)执行,建设用地参照耕地标准每亩10.36万元。子长市人民政府依法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征地拆迁安置补助费193.7372万元。
五、安置对象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子长市瓦窑堡街道稍木则沟村,安置对象为稍木则沟村村民。
六、社会保障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的意见》(陕人社发〔2016〕20号)精神,由子长市人民政府委托人社部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