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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子长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告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10 10:2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土地价格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的调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及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子长市已完成城镇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成果已通过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验收,现决定将《子长市2024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予以公布,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子长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

2.子长市建制镇及便民服务中心基准地价成果

子长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附件1

子长市城区基准地价成果

级别

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工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
Ⅰ级2397159.80142895.2079553.00109573.00
Ⅱ级1710114.00120980.6060640.4097565.00
Ⅲ级110773.8059439.6045930.6046230.80
Ⅳ级70547.0047431.6033322.2039626.40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估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开发利用条件设定城区为“七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通暖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设定容积率: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2.0,居住用地容积率为2.2,工矿用地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1.5。

5.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价格类型:地面价。

附件2

子长市建制镇及便民服务中心基准地价成果

建制镇名称

土地级别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工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元/平方米万元/亩
杨家园则镇I级24316.2022515.0015610.4017711.80
安定镇I级23415.6021014.0017411.6018312.20
李家岔镇I级21014.0017411.601389.2016811.20
玉家湾镇I级21914.6018312.201419.4015010.00
南沟岔镇I级20113.4016811.201298.601449.60
涧峪岔镇I级21314.2017411.6015010.0015610.40
余家坪镇I级23715.8022214.8020413.6016811.20
马家砭镇I级18612.4015310.201328.801449.60
寺湾便民服务中心I级20713.8017711.8016811.2015010.00
热寺湾便民服务中心I级21314.2019513.001479.8016210.80
史家畔便民服务中心I级21914.6019212.8015310.2015610.40
高台便民服务中心I级18012.001479.801359.001359.00
石家湾便民服务中心I级17711.801479.801298.601419.40

基准地价内涵:

1.估价基准日:估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

2.设定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开发利用条件设定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3.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4.设定容积率: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为1.2,居住用地容积率为1.5,工矿用地容积率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容积率1.0。

5.土地使用年期: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6.土地权利状况:完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7.价格类型:地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