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我市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根据《延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延安市税务局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延财办监﹝2024﹞32号)要求,现将我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监督主体协同配合,聚焦代理记账行业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施策,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改善我市会计服务行业秩序,有效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经营”行为。整治已在行政审批部门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行为。
(二)“虚假承诺”行为。整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代理记账机构的虚假承诺行为。
(三)“违规税务代理”行为。整治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行为,重点为未按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基本信息的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无证经营”检查。财政局结合已取得营业执照但未取得许可证书的机构清单,确定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清单,由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二)“虚假承诺”检查。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结合代理记账机构提交的自查报告以及2022年、2023年专项检查情况,确定检查清单,由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三)整治“违规税务代理”行为。各县(市、区)税务部门通过清单内企业对外开具的涉税专业服务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304080205纳税申报代理等8项涉税业务)信息,以及清单内企业任职人员在多户纳税人名下担任办税人员的信息,核查提供涉税专业服务但未向税务部门报送基本信息或报送基本信息与实际不符的行为,同时检查是否存在其他违规税务代理问题。此项工作8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和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政策衔接和数据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局要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聚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对照时间节点,依法依规依程序,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市税务局要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协调,统筹开展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信息分析、核查检查及处理处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积极配合开展信息核查、专项检查、处理处罚工作,及时将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实施联合惩戒。
(二)依法监督检查。各代理记账机构应积极配合,主动向检查人员提供检查所需资料。检查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及年度备案资料、代理记账机构委托合同、财务应用软件使用情况、档案保管移交资料、从事代理记账经营收入以及税务代理业务资料等。代理记账机构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代理记账机构要高度重视,限期整改,并在规定时限报送整改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
(三)提升整治实效。一是注重学习培训。各代理记账机构要坚持边学边查,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督促完成年度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市财政局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依托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加强年度备案审核。通过全覆盖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重点专项检查等方式,扎实推进代理记账机构的告知承诺内容和执业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各代理记账机构应规范从业人员管理,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变更等相关工作,确保本机构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三是注重调查研究。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以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推广工作为抓手,强化审管联动,讲好行业故事,激发代理记账行业发展活力。
子长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子长市税务局
子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子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