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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关于印发《子长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16:00

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

关于印发《子长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

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子长市区域内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和电力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子长市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安排,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根据我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工业和煤炭局制定了《子长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子长市工业和煤炭局

2024年5月7日

子长市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发改委《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及市安委会《延安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提升,消减重大风险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针对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重大风险隐患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保障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能力进一步加强。2024年底前对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治情况加强“回头看”,确保整治到位;2025年底前强化源头管控,有效遏制重大风险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影响安全发展的问题得到深层次有效解决,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重大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1.坚持巩固学习。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要及时跟进学习国家、省、市层面本行业领域最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依据,巩固深化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规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2.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依法加强保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和销号机制;常态化督导检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排查;针对重大危险源、人员密集性作业场所和第三方施工等重点环节开展定期重点检查;对不配合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风险隐患长期存在的企业,要及时上报上一级能源安全主管部门。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规划、设计、施工、运行、报废全生命周期各方面保护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定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风险辨识及分级管控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并抓好整改落实。

4.强化隐患统计督办。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重大风险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完善重大风险安全隐患台账,实现部门督查、企业自查、群众举报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量汇总,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市工业和煤炭局要照单逐条整改销号,确保重大风险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二)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属地有关企业的协作,强化与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衔接,健全企地共管、实现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合力。

6.油气管输风险源头管控。要建立健全管道保护审批、备案制度,包括:新建不能满足管道保护要求的防护方案审批,可能影响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方案审批;管道竣工测量图的备案,管道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管道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的备案和停止运行、封存管道重新启用的告知等。有关管道企业要加强管道与其他线性工程相遇相交关系处理,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主管部门衔接,扎实做好建设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上的落图工作,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路由通过环境敏感区、军事区等情况,应与相关部门详细对接,并取得主管部门支持意见,为后续保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7.强化重要输电通道管理。要加强属地重要输电通道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联合防控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重要输电通道现场检查,督促电力企业切实落实“一道一策”、在线监测等风险管控举措。发挥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和企业间的交流会商,探索开展跨行业、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从根本上消除重要输电通道问题隐患。

8.创新监管执法方式。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交叉执法、“互联网+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执法。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两个保护”专家库,充分利用专业力量提高检查质效。

(三)着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9.做好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各管道企业要紧盯第三方违规施工、私建家畜棚圈、温室大棚等易发问题,充实巡护人员,配齐巡护装备,打通巡护通道,2024年底前健全完善管道巡护方案。有关电力企业要按照国家能源局《落实防止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各类风险管控举措落实,加强电力设备质量隐患排查,针对配电变压器、电力金具、高压开关和控制设备等应用广泛、产品质量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设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开展新采购电力设备质量状态和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建立完善电力设备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提升电力设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10.维护油气和电力管网运行安全稳定。有关企业要有忧患意识,开展油气管输和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分析和安全风险分析,持续提升分析的准度和深度,推动安全风险分析从定性向定量转变,形成覆盖全年、层次清晰、重点突出的分析机制,为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和支撑。

11.加强电力设施安全管理。有关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防止直流输电系统安全事故的重点要求》《关于加强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等系列文件要求,强化直流输电系统安全管理。强化大型充油主设备状态管控,加快换流变、套管等重点隐患治理,提升特高压主设备安全可靠性。发电企业要严格落实发电机组并网安全评价相关标准规范,认真做好机组并网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并网机组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条件。

12.强化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文件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强化结构安全、本体安全,加强态势监测,提升技术防护手段,加强实验室建设,全面提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水平。

13.做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要加强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管理,深入排查整治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电力质监工作,发挥好质量投诉举报和质量问题通报的监督作用。要加强风电工程安全管理,针对轮毂高度100米以上风电机组,设计环节加强风机动力性能与风场环境耦合分析,建立健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旁站监理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重点针对超期服役或服役年限超过15年设备、100米以上的钢管塔筒设备、2019年以后至中央财政补贴取消前投产设备,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发电企业加强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应用,利用风速仪、视频监控、起吊设备监测监控、塔筒动力性能监测等设备,实现对风电施工和运行状态监测预警。

(四)发挥安全科技支撑作用。

14.推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应用。有关管道企业要加强管道保护智能化标准建设,新建管道实现“全数字化移交、全智能化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在用管道大力推广应用分布式光纤预警、激光周界入侵警报、全天候远程视频监控、无人机巡线等先进技术,提升智能化保护水平;加快管道线路集中监视平台建设,将管道视频监控、地灾监测、光纤预警等数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老旧管道难以实现全部智能化改造的,要在人员密集区等高风险区域,实施视频监控等切实可行措施。有关电力企业要加快推动电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结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持续加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有序推进应急平台建设。2024年底前,建设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系统各项功能进一步完善,2026年底前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

(五)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5.加强安全培训宣传。要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定期组织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营造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16.加强重点岗位人员考核管理。有关企业要做好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求,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有关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六)完善大应急框架建设。

17.做好重要节点保护工作。要突出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等重点时段的保护工作,提前分析研判、安排,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通信渠道畅通,如遇突发事件、重大情况、重要动态随时报告。有关企业要合理提升重要节点期间保护级别,增加巡护力度、加密巡护频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要网络大面积瘫痪,重要网站被篡改、重要数据泄露等事件发生。

18.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掌握应急装备设施使用方法。强化和气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好监测预警,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事故联防联控处置机制。有关企业要加强预案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备足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临战待命,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三、实施部署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单位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任务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底前)。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有关企业,要认真研究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面实施(2024年2月底至2026年10月)。逐一制定年度计划和重点任务台账,建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重要制度机制清单、安全提升工程清单等“一表三清单”,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对账销号,2024年有效消减一批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着力健全完善保护机制,2026年形成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提升(2026年11月至12月)。全面评估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和特色亮点,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固化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

有关企业分季度总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情况,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12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情况,2026年11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总体工作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是贯彻省、市相关要求的重大行动,是应对当前严峻安全形势的有力举措。有关企业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成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力度;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汇报,现场督导检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有关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投入力度,科学合理安排预算,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治理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为各项任务措施提供支撑保障。

(二)完善制度机制。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完善企地共管、定期会商、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提升“两个保护”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强化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

(三)强化监管效能。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深入分析风险隐患形成原因,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积极运用“四不两直”、交叉互检、明察暗访等方式提高督导质量,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做到各类问题早发现、早制止,动态清零。

(四)严格跟踪问效。市工业和煤炭局、市能源建设服务中心将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督导检查重点,建立“通报、督办、暗访”等多种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严格问责问效,有关企业要强化基层一线工作督导检查,定期开展总结评估,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