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子长市审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共子长市委、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子长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子发〔2024〕3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审计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子长市审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延安市委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子长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省延安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监督国家审计规章、审计准则和指南的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级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工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进行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级国家机关(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税法规、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等;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政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级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履行国有企业监事会职责,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审计评价;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构授权或统一组织的中央、省、市驻市企事业单位及金融机构财务收支;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
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
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査。
(七)依法检査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 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和审核报告。
(九)开展全市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审计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稳定保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确市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第五条 市审计局内部不设股(室)。
第六条 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3人。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
第七条 市审计局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领导信息
主要负责人:李红军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
1月1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14:00—18:00
7月1日—8月31日, 上午8:00—12:00,15:00—18:00
9月1日—12月31日,上午8: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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