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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依据延人社发[2019]130号文件精神,我市对年满65—74周岁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5元,对年满75—84周岁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10元,对年满8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0元。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每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2元,形成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

优化缴费激励机制,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将我市已确定的供参保居民自主选择的12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个,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1.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

2.调整缴费补贴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 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800元补贴90元,缴费 1000元补贴100元,缴费 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补贴200元,缴费3000元补贴300元。缴费补贴由省和市县(区)各承担50%。市对县(区)的补贴比例仍按延政办发〔2O14〕56号文件执行。

3.困难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安市财政局、延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延人社发〔2017〕38号)精神,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政府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政府代缴费标准不变。


子长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