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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降费减负政策实施情况

按照《陕西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政策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此次调整属于长期性的政策调整,让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从这次降费政策中受益,自5月份降费政策执行以来,为我县企业共计减负535万元,进一步激发了县域市场活力,稳定了就业形势,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子长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