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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流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4号公告)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职业年金)。因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账户为零余额账户,无法实现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的汇总缴纳,经县财政局、税务局、社保所及相关银行协调会议决定,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特制订如下操作流程:

1.各单位财务人员于每月10日前向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社保费窗口上报上月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划。县税务局负责汇总各个单位上报的缴费计划表,于每月20日前分别向财政局、会计局传递。

2.各单位财务人员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养老保险费个人部分汇总缴入会计局在工行开设的指定账户中,并妥善保管缴费凭证。

3.财政局国库股根据缴费计划汇总表于每月25日前将各个单位的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拨付到会计局在工行开设的“子长县会计局社会保险费代缴专户”内。

4.会计局在每月25日后至次月1日前将单位部分与个人部分进行汇总。

5.各预算单位在次月1日至20日汇缴上月养老保险。持在办税服务厅窗口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和上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的汇款凭证一并到会计局结算组审核,持审核盖章后的“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工行对公窗口扣款,待扣款成功后,把扣款回执单送回会计局结算组登记缴费成功,完成缴费。

6.注意事项

(1)各单位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养老保险费缴费计划中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汇总金额缴入,多缴少缴导致对不上账,视同未交。

(2)因办税服务厅窗口打印的“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当月20日前有效,过期作废,所以各单位财务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扣款,并在会计局下班前将银行回执单送回会计局结算组登记缴费成功,未送回执无法完成登记的,视同未缴。

(3)缴费账户名称:

子长县会计局社会保险费代缴专户

账号:2609082529200081268

开户行:工行银行子长县支行

(4)缴费完成后,各单位如需完税凭证,请到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社保费窗口自行打印。

(5)因养老保险费缴纳涉及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财务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做好养老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如因单位或财务人员自身问题,导致养老保险费不能按期缴纳,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