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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

一、意见渠道

子长市应急管理局

通讯地址:子长市南桥二道街211室

联系电话:0911-7120709

二、单位意见反馈:

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建议在第二块“基本原则”的第四点“综合调度、统一指挥”中,最后增加“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实施应急征用的单位负责落实补偿事宜。”

市卫健局: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建议在第三块“职责分工”的第二点“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中,把“由市卫健局牵头,会同市经发局、财政局研究提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并负责落实。”修改为“由市卫健局牵头,会同市经发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研究提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并负责落实。”

三、公众意见汇总:

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