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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一、意见渠道

子长市审计局

通讯地址:子长市四路口双创办院内东三楼302室

联系电话:0911-7114200

二、单位意见反馈:

县审计局:

关于《子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建议将第一章第八条中的第四段“县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督。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管理水平等情况,对建设项目实施分阶段、分年度的跟踪审计。”修改为“县审计局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决算以及有关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经发局:

关于《子长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建议对第二章第十一条,在“……加入原则上应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后加上“投资计划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续建项目以及中、省、市配套建设项目。”

三、公众意见汇总:

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