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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汇总

一、意见渠道

子长县行政审批办

办公地址:子长县石窑坪人力资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0911-7112703

二、单位意见反馈:

行政审批办:

关于《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是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内容,建议与“三项机制”相结合。建议修改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和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结合落实省委市委县委“三项机制”,积极探索“容缺受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诚信主体,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资料不齐备的,在其书面承诺限期补齐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办事部门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

法院:

关于《子长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是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进行严格界定和专项治理内容建议将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也列入重点领域。建议修改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强化惩戒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拒绝、拖延民用资源征用或者阻碍对被征用的民用资源进行改造,危害国防利益,破坏国防设施等行为。

三、公众意见汇总:

经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