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决策依据如下: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2.《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
4.《延安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延政办发〔2025〕17号)。
《子长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决策依据如下:
1。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4号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2.《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于2017年9月29日经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1〕59号);
4.《延安市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延政办发〔202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