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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决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

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