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矿山企业生态修复工作,营造青山绿水的矿区环境,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修复发〔2021〕2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子长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充分发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8〕120号)和《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文件规定,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我市范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的年度计划审查和年度验收工作,并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文字成果:1.子长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2.子长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审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审定稿).doc
三、征集时间:2023年06月14日至2023年9月24日
电子邮件:ansai@ansai.gov.cn
联系电话:0911-7113994
地址:陕西省子长市桃园原天然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