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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策草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封山禁牧工作,尽快扭转我市封山禁牧工作的被动局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建设理念,坚决整治和打击因散养放牧而破坏森林资源的不法行为,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建设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封山禁牧工作长效机制,尽快减少我市野外放牧羊子存量,按照年度比例,逐步实现野外放牧羊子清零目标,确保我市自由放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封山禁牧工作,成立由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副总林长李茂胜任组长,市林业局局长、林长办主任杨银芳任副组长,各镇(街道)林长和市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财政局、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子长市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检查和督查两个工作组,具体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局长、林长办主任杨银芳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为:

1.研究制定全市封山禁牧管理办法;

2.督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定期听取各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通报镇村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

4.做好全市封山禁牧宣传工作,以《子长林情》为主要平台,每周总结报道各镇(街道)在封山禁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反面典型。

(二)检查组

检查组组长由市林业局局长、林长办主任杨银芳兼任,设立6个封山禁牧巡查工作队,每个巡查工作队配备队长1名,组员3名,人员均在林业系统内抽调。

第一巡查队

队长:李东红 市防火队队长

主要负责区域:安定镇、李家岔镇、石家湾便民服务中心

第二巡查队

队长:惠仲弘 市退耕办主任

主要负责区域:瓦窑堡街道、秀延街道、栾家坪街道

第三巡查队

队长:闫小进 市森防站站长

主要负责区域:杨家园则镇、马家砭镇、史家畔便民服务中心

第四巡查队

队长:李乔鹏 市林业工作站站长

主要负责区域:余家坪镇、寺湾便民服务中心、热寺湾便民服务中心

第五巡查队

队长:张 伟 市种苗站站长

主要负责区域:涧峪岔镇、高台便民服务中心

第六巡查队

队长:史雄如

主要负责区域:玉家湾镇、南沟岔镇

检查组及巡查队工作职责:

1.深入所包区域进行检查指导,督促镇村落实封山禁牧工作职责;

2.配合镇村开展乱砍乱伐、自由放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理和引导养殖户转型发展等工作;

3.及时向市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巡查情况、镇村封山禁牧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4、不定期对所包乡镇进行检查暗访,并反馈暗访情况,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定期进行整改回访复查。

(三)督查组

督查组组长由市政府正科级督查专员杜修琴担任,组员抽调纪委监委、组织部、林业局、退耕办、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督查组工作职责:

1.督查各检查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2.定期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封山禁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各镇(街道)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方法步骤及主要工作任务

“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从2023年5月10日开始至2023年8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202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市林业局、退耕办、融媒体中心通过电视公告、悬挂横幅标语、组装封山禁牧宣传车巡回集镇和村组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镇(街道)在主要道路、村庄人口聚集地段刷写标语、悬挂横幅,营造氛围;镇村召开封山禁牧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本区域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羊子减少比例每月进度表,倒排时间;各镇(街道)以村组为单位,对羊子存栏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造册登记,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以户立卡、以镇建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有的放矢,因户施策。(二)自查自纠、集中清理阶段(2023年6月10日至7月10日)。落实镇(街道)主管领导、带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和划片包抓区域;逐级签订封山禁牧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对不具备舍饲养殖条件的羊子进行变卖处理或者督促限期建设养羊圈舍,并与养殖户逐户签订不自由放牧和限期处理保证书。

(三)督查巡查、落实整改阶段(2023年7月10日至8月20日)。检查组、督查组定期不定期深入镇村组进行巡查、督查;督查组要不定期进行暗访,并及时将督查结果整理汇总后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镇(街道)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结束时,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封山禁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当前,我市自由放牧现象十分严重,且省、延安市生态环境督查和封山禁牧明察暗访密度不断加大,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十分艰巨。各镇(街道)、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封山禁牧工作力度,确保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夯实责任。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封山禁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职责,强化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扎实开展封山禁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工作。

(三)严格督查。督查组要定期不定期深入镇(街道)开展督查,第一时间向镇(街道)通报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连续2次被我市通报、1次被延安市通报且整改不到位的镇(街道)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并由市纪委监委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问责。

意见渠道

子长市林业局

通讯地址: 刘家沟林业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 0911-7124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