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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决策草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加强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良好声环境的获得感。

(二)基本思路

区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重点考虑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用地现状,按照规划用地性质、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面积。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公里。要加强监管,不能随意降低已划定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声环境功能区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性质变化而同步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区划适用子长市行政区域内声环境管理。

三、适用时段

本方案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四、声环境功能区划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共划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为1类、2类、3类、4a类、4b类。

(一)1类区

1类区分为5个区域。

城北居住集中区:范围横一路以北沟道。

瓦窑堡新区区域:范围为环城西路以东,环城北路以南,秀延河沿岸及以北,包西铁路以西。

龙虎山风景区:龙虎山风景区管理范围。

黄家山体育公园:黄家山公园管理范围。

文昌山风景区:文昌山风景区管理范围。

(二)2类区

2类区分为5个区域。

中心商业办公区:范围为包西铁路以南,秀延河以东,环城南路以西,城南工业区以北。

南河北商业居住混合区:范围为秀延河以南,南河以北及以西,东到秀延河与南河交叉口,西到龙虎山风景区以东的城市规划区。

南河南商业居住混合区:范围为南河以南及以东,林虎山路—黄家山体育公园一线以西的城市规划区。

城东混合区:范围为包西铁路以北,纵二十七路以东,横一路以南,环城北路以西区域。

城西混合区:范围为环城西路以西城市规划区。

(三)3类区

3类区分为4个区域。

赵家沟工业区区域:范围为横十四路以南,纵二十一路以东,纵三十二路以西沟道。

薛家沟工业区区域:范围为薛家沟沟口以南,横二十八路以北沟道。

南家庄工业区区域:范围为黄家山体育公园以西沟道。

子长站区域:范围为环城北路以东,横二路以南,秀延河沿岸及以北。

(四)4a类区

4a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规划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二级公路城区段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界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划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的边界为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没有人行道的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的边界就是道路的边界;无人行道的高架桥的边界为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高速路的边界指绿化带的外边界或者路基的边界。

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一览表

名称

类别

名称

类别

子安高速公路

高速路

环城南路

快速路

环城北路

快速路

横二路

快速路

环城西路

快速路

子延公路

二级公路

205省道

二级公路

纵一路

主干路

横三路

主干路

横十一路

主干路

横一路

主干路

纵五路

主干路

安定路

主干路

长兴街

主干路

富源路

主干路

中山街

主干路

迎宾路

主干路

永坪路(横源路以南)

主干路

纵三路(横一路至横三路)

主干路

开元大道

主干路

朝阳路

主干路

河滨路(秀延河大桥以东)

主干路

站前路

主干路

横四路

次干路

纵三路(横三路以南)

次干路

纵二路

次干路

纵六路

次干路

纵七路

次干路

纵八路

次干路

纵九路

次干路

横二十七路

次干路

纵十一路

次干路

富强路

次干路

富强二路(富强路以北)

次干路

富强一路

次干路

康平路

次干路

横二十一路

次干路

林虎山路

次干路

横二十三路

次干路

永坪路(横源路以北)

次干路

河滨路(秀延河大桥以西)

次干路

纵二十七路

次干路

纵十三路

次干路

安兴街

次干路

纵二十八路

次干路

万兴街(广安路以南)

次干路

广安街(安兴街以西)

次干路

冯家屯路

次干路

秀延街

次干路

横十三路(横二十三路以东)

次干路

张家沟路

次干路

纵二十二路

次干路

纵十八路

次干路

横十九路

次干路

横二十路

次干路

横十四路

次干路

横十五路

次干路

横十六路

次干路

横十七路

次干路

横二十八路

次干路

纵二十一路

次干路

纵十六路

次干路

纵十七路

次干路

纵十九路(朝阳路以北)

次干路

纵二十路

次干路

纵二十三路

次干路

纵二十四路

次干路

纵二十五路

次干路

纵二十六路

次干路

(五)4b类区

4b类声环境功能区包含包西铁路城区段及子长站站区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五、乡村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管理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子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一)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二)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五)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其他规定

(一)大型工业区中的生活小区,根据其与生产现场的距离和环境噪声现状水平,可从工业区中划出,定为2类或1类声环境功能区。

(二)铁路干线场站、公交枢纽、港口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划为4a类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近期内区域功能与规划目标相差较大的区域,以用地现状作为区划的主要依据;随着城市规划的逐步实现,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

(四)未建成的规划区内,按其规划性质或按声环境质量现状,结合可能的发展划定区域类别。

七、附则

(一)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由子长市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子长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意见渠道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 子长市安兴路政府大楼

联系电话: 0911-711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