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4年10月24日在子长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子长市财政局局长武占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9,085万元,按原财政体制口径测算占年初预算的86.5%,同口径下降12.9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7,427万元,按原财政体制口径测算占年初预算的87.7%,同口径下降14.63%;非税收入完成21,658万元,按原财政体制口径测算占年初预算的79.3%,同口径增长0.35%。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08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66,422万元(返还性收入5,63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60,791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64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4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88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36,508万元。
2023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56,468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12,024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65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35万元,调出资金1,51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391,693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44,81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99万元,较上年增长20.30%,增收1,586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1,24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19,7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3,340万元,调入资金1,510万元,上年结余83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6,034万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853万元,较上年下降7.15%,减支2,145万元,加上解支出275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45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2,581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3,45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2,334万元,加上年结余10,050万元,收入总计32,384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87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505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7万元,上年结余5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6万元。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
收支相抵,结余8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五)转移支付收入情况
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资金266,422万元,较上年增加48,992万元。其中:税收返还5,63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36,7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4,060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8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89万元。
(七)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全市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9,6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9,9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有机更新、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领域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新增专项债券19,7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新型基础设施、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项目。
2023年,全市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18,082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14,742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3,340万元。
2023年,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24,1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9,656万元、专项债券本金4,453万元。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债券本金18,08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4,742万元、专项债券本金3,340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券本金6,02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4,914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113万元。支付到期债券利息5,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3,362万元、专项债券利息2,058万元。
2023年,延安市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3,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3,700万元。截至2023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03,8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2,99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0,822万元,未超过上级下达的政府债务法定限额。限额余额为9,88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余额7,002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余额2,878万元。
(八)“三保”支出情况
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169,294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14,728万元、保运转支出7,00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7,562万元。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收入,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面对煤炭量价齐跌不利因素,我市未雨绸缪、抓早动快,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精准把握组织收入力度和节奏,全力完成全年组织收入工作。加强收入征管。坚持实字当头,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非税项目的监管,大力开展欠税清缴工作,同时加大对重点非税执收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跑、冒、滴、漏”,切实做到“颗粒归仓”。全力向上争取。及时掌握中央政策取向,深入研究政策、吃透政策,围绕中、省和延安市稳经济工作部署,积极对接上级,加强沟通,为全市重点民生项目提供了有力保障。2023年,共争取发行政府债券29,600万元,较上年度增发2,70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9,900万元,专项债券19,700万元,发行金额均位居延安市前列,有效解决了我市财力不足的问题,有力支持了重大项目建设。
(二)聚焦民生实事,群众满意程度稳步提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严控“三公”经费,压减一般性支出3,200万元,用于保障我市重点民生项目支出。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全市教育支出52,5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74%,较上年增支517万元,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4,560元,较上年增长4.89%,有力推动了教育高质量发展。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支持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全面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97%,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不折不扣落实好衔接资金投入机制。2023年,安排本级衔接资金4,800万元,完成了上级考核要求。着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投入资金(含债券资金)61,342万元,全力保障了我市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城东片区建筑外立面节能改造工程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了城市品位。全面落实屋顶防水和断桥窗户更换补贴政策,提升了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贯彻财政政策,优化营商环境迈向纵深
全面落实国家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现有企业加快挖潜增效。不折不扣落实留抵退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8,100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用好用足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政策。做优做强融资担保业务,形成了以中小微企业、“三农”产业为主体的多领域、全覆盖担保服务体系。2023年,我市新增担保1,993笔30,160万元,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将平均年融资担保费率降至0.5%以内,创业贷款免收担保费,为市场主体节省综合融资成本336万元。政府采购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全年完成采购项目130项,中标金额为28,456万元,其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1,661万元(含小微企业8,870万元,占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76.07%),进一步增强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全面落实消费扶贫政策。2023年通过“832平台”完成采购交易金额244万元,助力乡村产业发展。
(四)竭力防范风险,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
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筑牢“三保”底线安全。严格按照年初“三保”保障清单,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2023年“三保”支出169,2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7.50%。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通过“设限额、纳预算、控增量、减存量”,将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组织摸清全市债务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制定债务化解一揽子方案,持续加大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力度,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确保存量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综合债务率始终保持在绿色区间。聚焦财会监督管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了由市财政局牵头抓总、市国库支付中心负责日常监督、聘请会计事务所专项检查的三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实现了财会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政府投资评审管理。对评审项目实行“周汇报月梳理”的工作机制,适时掌握项目完成进度,有效地遏制了高估冒算,提高了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完成评审项目344个,送审金额224,920万元,审定金额207,573万元,审减金额17,347万元,平均审减率7.72%。
(五)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效能稳步提升
持续开展非税电子化票据改革。2023年,市人民医院和18所学校完成了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在延安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了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与陕西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财政云”)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非税票据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托“财政云”,强化预算与绩效一体化管理,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和清理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政策调整挂钩机制。2023年,我市在延安市对县(市、区)预算绩效财政管理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加快推进瓦窑堡投资集团实体化转型运营,国有企业市场经营能力持续提升。采取资产整合、划转、授权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完成了市矿业公司等7家企业的并入,积极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市场拓展、多渠道融资等业务活动。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坚持“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共享、共用和合理流动,落实常态化盘活存量资产制度,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三个指标体系”,对我市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属金融企业开展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推动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整体提升,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有效保障和依据。
2023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仍然较为单一,受经济周期、税收分配体制调整和能源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不确定性增加,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随着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高峰期到来,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政府采购、办公用房维修等方面还存在一定铺张浪费的现象;预算单位专业财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基础薄弱,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还需加强。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