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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子长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有关情况的说明

中共子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稳定工作;

3.检查政法委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执法的具体措施;

4.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负责处理全县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方面的情况及事件;

6.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7.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8.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9.办理县委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对敌斗争。密切跟踪、及时掌握敌对势力对我实施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最新动向和策略变化,有针对性采取防范、应对、打击措施。全面落实 《反间谍法》,以反渗透、反策反、反窃密为重点,切实加强核心要害领域安全保卫工作。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健全完善联管联控机制,全面落实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防控,坚决防止发生暴恐事件。创新理念和方法,着力提高反邪教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加强情报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健全维稳情报信息研判工作制度,拓展信息渠道,整合维稳信息员队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情报信息网络。严格落实“一月一研判、一季一例会、一年一总结”和重大节点、敏感时段“日研判、零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处置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修订完善处置预案,组织一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同时,将维稳情报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综治维稳目标考核。

3.加强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金融、环保、医疗、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升级;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领域矛盾、涉军群体和代课教师群体等涉众型纠纷,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夯实属地和涉访部门源头化解稳控、劝返接回、依法处置责任,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4.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项目、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目录管理、专家评审制度,规范评估步骤,提高评估质量,增强评估效果,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坚决杜绝因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走过场而引发不稳定事件,切实将风险评估作为“刚性门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

5.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坚持网上巡查和落地查人相结合,深入开展打击网络政治谣言、恐怖音视频和泄露个人信息专项行动,严防攻击现行体制、策划煽动群体性事件等非法有害信息传播。

6.深化企业周边环境整治。开展煤油气生产经营环境、重大项目及重点工程建设环境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打击聚众扰乱企业秩序、阻挠施工、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治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7.妥善处理涉企案件。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意见,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对财产的安全感。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树立审慎理念,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严防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

8.创新法律服务举措。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一些服务小微企业、民营企业、主导产业发展的便民利民举措,提供更加精准到位的 “政法产品”,减少企业干事创业门槛。加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及时有效化解企业因劳动关系、借贷融资、征地拆迁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减轻企业诉累。结合“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及时了解企业诉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企业排查化解安全隐患,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

9.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上级政法机关关于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坚决防止随意执法、粗暴执法、变通执法。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做好后续入额遴选工作,贯彻好员额动态管理办法。深化户籍制度、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和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职业惩戒制度,对律师执业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实行公开监督管理。准确把握上级机关关于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精神实质,运用九项机制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

10. 认真做好政法各项工作。政法各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的工作要点,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法院系统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执法为民、司法公正,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检察机关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质量,稳步推进审查批捕、公诉工作。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反恐处突应急机制,深入开展各类严打整治行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化法制创建活动,把乡村和基层社区作为普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 等创建活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的部门预算只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子长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5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以上的设备0台,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单位基本支出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84.14万元。在今后,逐步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本部门2018年无专项业务经费,并已公开空表。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上调。

2.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上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拨款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上调。

2.拨款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上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说明。2018年收入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上调。2018年支出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上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184.14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较上年减少23.77万元,行政运行153.19万元,较上年减少54.7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86万元,较上年增加19.86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未预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11.09万元,较上年增加11.09万元,主要原因为单列预算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情况说明。2018年支出预算184.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6.69万元,较上年增加11.4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为工资福利和养老保险上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万元,较上年减少46.87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所,商品和服务支出45.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物业费和公务交通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关于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8年共安排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5.52万元,较上年增加11.68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物业费和公务交通补贴。

(七)关于“三公”经费预算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2018年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2017年为0.22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为0.22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支出规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 ,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支出规模。

4.会议及培训费预算安排情况及变动情况分析:

2018年预算会议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 ,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支出规模。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住处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备注:已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附件:政法委2018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