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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县物价局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

子长县物价局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子长县物价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价格工作的行政机构。

2.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物价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

3.按照物价管理权限,监督执行省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商品价格。

4.协调各类商品价格及收费在执行中出现争议和纠纷,按照法律、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查处价格违法案件。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收费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执行市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6.负责为省、市物价部门成本审核、调价提供数据。

7.负责为国家、省、市物价部门担负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监测及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为政府制定价格提供基础资料。

8.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涉价、涉费成本,负责价格听证工作。

9.接受同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纪检机关等委托,对办理行政、刑事、经济案件中所涉及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的物品及服务进行价值鉴定和价格认证。

二、 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价格预测预警,提高价格综合调控能力

1.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启动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制度。坚持对粮、油、肉、禽、蛋、奶、菜等重要的日常生活用品价格进行长期定点监测,并按月按周统计上报。根据《子长县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密切跟踪监测分析食品及农资等价格走势,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累计上报周报表42期,月报表11期。

2.坚持明码标价常态化管理,不断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从6月22日至8月25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县城农民街、广安街、中山街、安定东路、迎宾路等主要街道的百货门市、化妆品门市、服装商店、超市、商场、专卖店进行了多次价格专项整治,对相对集中的个体经营网点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逐门逐户进行了督促规范。累计发放标价签 12万余张,做到了一物一签,一价一签,签物相符,签价统一。

3.持续推进平价商店建设工作。根据延安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的通知》(延市价发【2017】40号)精神,通过考察周边县区平价商店建设先进经验,在城区完成了6个平价商店建设任务。并按照平价商店蔬菜平均销售价格低于市场价格15%以上,粮、油、肉、禽、蛋平均价格低于市场价格5%以上的总体要求,我局不定期地对6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明码标价、标识使用、遵守价格政策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发挥平价商店稳价惠民的作用。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收费秩序,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1.根据《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陕价证发【2015】14号)以及《陕西省定价目录》和《陕西省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我局会同县监察局、财政局对县区所有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的单位收费项目进行了检查清理,凡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准执行。

2.强化对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

3.认真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工作。

4.积极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

5.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三)增强服务意识,提升价格认证水平

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事项86项,认定标的总价值155.0354万元。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63件,标的值89.6454万元;交通肇事车物损失价格认定23起,标的值65.39万元。

(四)积极开展成本审核,提高成本监审成效

为扎实推进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切实体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我们相继开展了对城区各幼儿园加餐伙食费成本调研,居民用天燃气输配成本审核,子长县供电、供水、供气价格改革调研,宋家坪养老院成本审核及政府回购安置房价格测算等工作,为政府合理做出决策提供了可信可靠的依据。

(五)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市县交办工作

1.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2.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3.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积极参与民主测评

4.积极主动配合,完成县委巡察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物价局本级(机关)

2

价格认证中心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实有人员29人,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9人。单位管理的离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本单位收入总计278.89万元,较2016年度310.07万元减少31.18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经办中心。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23万元,其中物价管理226.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5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0.51万元。

3.2017年本单位支出总计278.89万元,较2016年度310.07万元减少31.18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经办中心。

4.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2017年本单位支出总计27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44万元,占总支出的93.38%。(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2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98.86%。 日常公用经费3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14%)。行政事业类项目18.45万元,占总支出的6.6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8.89万元,较2016年310.07万元减少31.18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经办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89万元,较2016年310.07万元减少31.18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移交社保经办中心。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0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89万元,其中物价管理226.23万元较上年293.87万元减少67.64万元,减少23%,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2.16万元,较去年0万元增加32.16万元,增长100%,原因为上年未预算养老保险。住房保障支出20.5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0.51万元,较上年的16.2万元增加4.31万元,增长26.6%,原因为基数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8.80万元,与上年220.58万元比较增加8.23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为: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调整;公用经费31.63万元,与上年59.49万元比较减少27.85万元,减少46.8%,主要原因为:减少了办公、培训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48万元减少0.4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单位今年上级机关来人少。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与上年0.48万元减少0.48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经费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3.50万元减少了3.48万元,减少99.43%,主要原因为今年培训不太多。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安排。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1.64万元,较上年度59.49万元减少27.85万元,减少46.81%,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2.41万元、印刷费0.6万元、水费0.28万元、电费0.7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2.58万元、维护费0.23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劳务费2.08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9.76万元、其他商品和福利支出1.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决算内容经保密审查后公开。

2017年子长县物价局决算公开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