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中、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接受和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三)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联席办、市信访局及市有关部门、新闻单位转交子长办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承办军队和中、省、市驻子长机关涉及地方问题的来信和来访接待工作。
(四)负责协调处理来子长赴市、省进京集体访、非正常访;协调处理各部门、各镇的重要信访问题和案件;负责承办不宜向下交办的信访问题和案件。
(五)负责处置群众来子长上访引发的信访突发事件;承担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重要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信访安保工作。
(六)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和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向县上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提出处理相关问题和制定有关制度的意见、建议。
(七)向各镇、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和省、市、县有关领导批示件落实处理情况。
(八)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研究、起草信访工作制度和办法;检查、指导各镇、各部门信访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九)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向人民群众提供有关信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承办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十)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十一)组织县上领导接访活动,负责协调、反馈、督促和落实县上领导在接访活动中答复群众的事项。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突出示范作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能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认真阅批群众来信,主动接待群众来访,积极参与研究解决涧峪岔镇刘家坪村部分村民反映的土地征购款分配和清水园开发引发的纠纷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县分管领导不仅能带头接访、约访群众,而且能带案下访,深入实地协调化解杨宝金的“三跨三分离”问题和瓦窑堡街道办稍木子沟、齐家湾村部分村民反映村务财务、开发纠纷等方面的难点问题。在县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各镇和部门在信访问题的化解稳控上,都能以大局为重,勇于担当,积极化解。特别是李家岔镇石家湾便民服务中心在化解杨宝金“三跨三分离”问题上,协同市县领导到宁夏和区、市、县信访部门领导座谈,深入家中了解情况,主动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做到了化解积极主动,接访不拖不推,稳控竭尽所能。
(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县信访局对全县排查梳理出的一季度16个、二季度56个信访突出问题,提交县信访联席会采取包案县级领导认领形式分别在4月28日、7月25日全县信访工作大会上“一对一”集中交办,逐件落实包案化解稳控领导和责任人;责任主体单位能把县信访联席会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按照“五包”、“五个一”和“一对一”的化解稳控要求,将责任再量化到人,逐件建立化解稳控工作台账。在此同时,为了层层传导压力,逐级签订信访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两办”文件印发《子长县信访工作问责办法》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八条规定》,县信访局起草了《党的十九大期间信访工作预案》,从制度层面保证了工作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化解稳控信访突出问题31个,就非访突出问题通报批评、约谈4个镇及其主要领导,警告处分2名村干部,辞退雇佣干部1人。
(三)是注重机制创新。县信访局在机制创新上积极带头,对敏感、重访的信访问题采取由上访人、被上访人、镇村干部、信访局领导参加的“四见面”座谈会形式,促使问题化解。在县信访局带动下,各镇、部门都能积极想办法化解信访问题。县司法局聘请懂法律和社会上说理说法有威望人士组成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帮助县上调处化解疑难问题;县煤炭工业局为了使原煤矿老工伤人员对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心服口服,多次导访,带领上访代表到市赴省进京探讨咨询;安定等镇把化解信访老户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以干部包扶、人文关怀、困难救助促其息诉罢访。今年以来,“四见面”座谈会现场化解信访问题11个;调处中心调处疑难信访问题4个;导访、陪访8次,化解稳控重点群体5批;产业帮扶上访户18户,并使其息诉罢访。
(四)是推动积案化解。今年以来,通过县信访局的积极努力工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信访工作会、信访联席会、座谈会、交办会等各类信访工作会议18次;接谈处置集体访13批249人;先后交办一季度、二季度信访突出问题16件、56件;电话督办26次,实地、发函督办3次,发提醒函16件;县级领导接访、约访、下访166次,接待上访群众830人次,有力地推动了信访积案的化解。在信访积案化解中卫计局给全县带了好头,包案县级领导、卫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接谈协商,卫计系统共3件越级进京访积案,全部得到有效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化解信访积案6件,有效稳控上访老户16人。
(五)是推进法制建设。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进京访愈演愈烈态势,县政法委及时组织政法等相关部门对省上四部门出台的《指导意见》进行集中培训诫;县公安局成立涉访专案组,依法依规处置涉访违法人员;县上印发《子长县规范信访秩序管理办法》;县信访局利用接访接谈,不失时机地对上访老户疏导教育,宣传政策法规;杨家园则等镇让律师全程参与重点信访问题的处理化解,来确保信访问题处理的合法性。今年以来,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理涉访违法人员38人,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12人,警示训诫谈话2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只包括部门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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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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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子长县信访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16人、事业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体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 年收入总额288.14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总额 217.92万元增加70.22万元,增加32.23%,原因为新建视频接待室。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88.14万元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03万元,其中信访事务支出26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0.1万元。

3.本年度支出总体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7年支出总额288.84万元,较2016 年度支出总额 217.92万元增加70.92万元,增加32.55%,是因为2017年新建视频接待室。
4.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额288.84万元中,其中基本支出195.87万元,占总支出的67.81% 。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1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72%;公用经费80.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28%。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92.97万元,占总支出的32.19%。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 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总额288.14万元,较2016年度收入总额217.92万元增加70.22万元,增加32.23%,是因为财政拨款增加。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总额288.84万元,较2016 年度支出总额217.92万元增加70.92万元,增加32.55%,是因为2017年新建视频接待室。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总额288.84万元。其中:信访事务支出263.03万元,较上年的209.79万元增加53.24万元, 增加25.38%,是因为接访次数增加,新建视频接待室;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01万元,较上年的0万元增加15.01万元,增长100%,原因为上年未预算养老保险;住房保障支出10.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0.1万元,较上年8.13万元增加1.97万元,增长24.23%,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03万元,较上年的140.51万元减少25.48万元, 比上年减少18.13 %,是因为退休人员交社保所;日常公用经费80.85万元,较上年的9.22万元增加71.63万元,增加777.2 %,主要是接访次数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比上年的“三公”经费2.83万元减少2.8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交回国有局。无因公出国情况,无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 0 次、0人、经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1)无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无因公出国支出;
(2)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用;
(3)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较上年2.83万元减少2.8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培训费4万元,和上年持平,无增幅,原因为无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 0 万元,较上年的7.55万元减少7.5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召开大型会议。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无专项业务经费绩效自评。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4万元,较上年9.22万元增加71.63万元,增加777.2%,主要是接访次数增加。其中:办公费4.66万元、印刷费3.65万元、水费0.65万元、电费2.4万元、邮电费 0.3万元、差旅费31.69万元、维修(护)费5.67万元、租赁费25万元、培训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决算内容经保密审查后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