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2002年,副科级建制,设主任一名,隶属县司法局。其职责是:1.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2.受理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含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指派的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案件。3.按照统一标准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确保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援助权利。4.负责指派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或安排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5.负责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6.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并且充分利用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便利条件,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加强对援助律师的监督。今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刑事案件20件,民事案件33件、劳动仲裁案件101件,其他案件83件,挽回经济损失320多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0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子长县法律援助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5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本单位收入总计52.76万元,较2016年度85.85万元减少33.09万元,减少38.55%,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公共安全支出45.89万元,其中法律援助7.44万元、事业运行38.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8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万元。

3.2017年本单位支出总计52.65万元,较2016年度85.85万元减少33.20万元,减少38.76%,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
4.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本年支出总额5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1万元,占总支出的85.87%。(在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35.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68%。 日常公用经费10.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32%)。行政事业类项目7.44万元,占总支出的14.13%。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9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76万元,较2016年85.85万元减少33.09万元,减少38.55%,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6万元,较2016年85.85万元减少33.20万元,减少38.76%,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年终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76万元,比上年支出数85.85万元减少33.09万元,减少38.67%,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2017年度事业运行经费38.45万元,比上年度39.24万元减少0.79万元,减少2.39%,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经费支出;法律援助经费7.44万元,比上年度44.36万元减少36.92万元,减少83.23%,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8万元,比上年支出数0万元增加3.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度未预算养老保险单位配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比上年支出数2.25万元增加0.64万元,增长28.4%,主要原因为:工资基数调整。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18万元,与上年32.53万元比较增加2.58万元,增加7.9%,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公用经费10.09万元,与上年8.95万元比较增加1.14万元,增加12.74%,主要原因为:预算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减。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和分项构成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比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单位未预算“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本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为0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经费0万元,原因为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相关业务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会议安排。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专项业务经费项目。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发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无50万和10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未购置车辆及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本部门决算内容经保密审查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