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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51218AFSJ
来信时间:
2025-12-1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电动车三轮车上牌
信件内容:
电动三轮车上牌,工信部查的到车辆信息,交管所说不能上牌,有没有具体文件政策?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12-24
回复单位:
子长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你反映电动三轮车上牌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针对您咨询的政策依据及相关情况,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回复如下:

市民的电动三轮车合格证经工作人员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社会化服务系统核查扫描后提示不存在公告参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五条第五项之规定,机动车的型号或者有关技术参数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不符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后期如需咨询,可拨打0911-7119120,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指导。感谢您对车驾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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