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市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南**
信件编码:
GPPS20251212RPKF
来信时间:
2025-12-12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不动产发票事件
信件内容:
关于稍木则沟宏泰家园买房两年多了,现在都不开购房发票,没有办理房产证。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12-17
回复单位:
子长市住建局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5年12月12日反映宏泰家园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发商未按规定开具购房发票的信访事项,我中心已收悉并依法受理。

经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第七条规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是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法定前置条件,开发商需先完成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证”,业主方可申请办理分户不动产权证(“小证”)。目前该项目因未完成工程综合验收,不符合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导致暂时无法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及《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收取购房款后,向购房者开具发票是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若您已按购房合同约定缴清房款,可携带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资料向开发商申请开具购房发票。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