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瓦窑堡街道办事处对您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经专人实地查看、了解各方面情况,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清水园小区物业不给业主卖水”问题,涉及5-1-1802住户(齐文龙)与物业的费用纠纷。该住户截至2025年9月下旬,尚未缴纳2024年度物业费。一是关于费用缴纳:物业此前已通过多种方式多次提醒、催促缴费,住户曾以经济困难为由申请延缓,物业也基于特殊情况,同意在此期间持续为其提供少量购水服务,保障基本生活需求。二是关于购水限制:因业主拖欠物业费时间较长,物业提出需补缴所欠物业费后再正常购水,并非无故拒绝服务。业主在享受小区公共管理、设施维护等服务的同时,需履行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以保障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目前,物业表示依然接受业主协商,在合理范围内协商补缴期限,而非无限期延续欠费状态。
同时,社区告知物业公司,针对物业费纠纷,必须保障业主基本生活需求,不得采取断水等方式催收费用。后续,街道办将持续跟进,督促物业与住户积极协商,妥善解决物业费缴纳与购水问题,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