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解读回应 /市长信箱
来信内容
姓  名:
赵**
信件编码:
GPPS20250819FSLK
来信时间:
2025-08-19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是否为2024年12月31日?若逾期是否允许补缴?
信件内容: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截止日期是否为2024年12月31日?若逾期是否允许补缴?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5-08-19
回复单位:
子长市医保局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经核实,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延医保发〔2024〕30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补缴期: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在今后如有任何城乡居民参保疑问,可以拨打子长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业务电话0911-7117885进行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子长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5年8月19日

满意度评价
满意度:
非常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