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经核实,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延医保发〔2024〕30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政策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20日至12月20日。
二、补缴期: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三、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补缴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在今后如有任何城乡居民参保疑问,可以拨打子长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业务电话0911-7117885进行咨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子长市医疗保险经办处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