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市民来电反映:4月22日,市民的电动摩托车在子长市瓦窑堡街道齐家湾人人佳时代广场机动停车位停放,在市民未知的情况下被子长市交警大队拖走,希望部门核实正确规划电动摩托车的停车位。
回复内容:
经调查核实,子长市瓦窑堡街道齐家湾人人家时代广场仅设有机动车停车位,未规划摩托车停车位。为规范停车秩序,保障交通顺畅,交警部门依法对停放在机动车停车位的电动车进行了拖移处理。针对您提出正确规划电动车停车位的建议,交管大队已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区域进行了实地勘查与规划研讨。目前,已初步制定方案,将在齐家湾人人家超市周边合适位置施划专门的电动车停车位,并设置明显标识,方便市民规范停车。
我单位工作人员于在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电话联系该诉求人,该诉求人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 下一步,我们也会加强对该区域的停车管理与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市民规范停车意识。同时,持续优化停车规划,为市民提供更便捷、有序的停车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承办单位:子长市公安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