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提问:
市民官网反映:子长市加气站发出通知,于11月12日车用气价由3.22元调整为3.79元,而子长市周边地区都没有调价,还是3.19元,希望子长市经发局答复审批的依据是什么。(原文:子长市加气站发出通知,于11月12日车用气价由3.22元,调整为3.79元!而除子长以外的周边地区都都没有调价,还是3.19元!请问子长市经济发展局,为什么就只有子长涨价,而别的地方还执行原来的价格,子长市经发局审批的依据是什么?难道国家政策只是为子长市而定?为子长市加气站而定?去年因为涨价涨的离谱(同样也是由经发局的批文),引发上访,又恢复原价!待延安等周边地区调价后执行相同的标准!)
回复内容:
调查情况:
经调查长市加气站发出通知,于11月12日车用气价由3.22元调整为3.79元符合子长市发展改革局印发《关于城区今冬明春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子发改发〔2024〕58号)文件。由于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权限下放到各县区人民政府,加之各县区燃气经营企业与上游燃气供应企业签订燃气供应合同时间、供气结构等不尽相同,各县区出台联动调整价格先后次序有所差异。目前,延安市范围内先后有甘泉县、洛川县、黄陵县、吴起县、富县等县区对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整,而并非子长市独家出台了对天然气价格的调整。
处理结果:
2024年11月27日10:26已将办理结果告知诉求人,诉求人对办理结果是满意。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城区今冬明春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子发改发〔2024〕58号)文件内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子长市发改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