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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子长市毓秀华苑小区存在的问题

来源:子长市委网信办 发布时间:2023-05-16 10:10
网民提问:

市民来电投诉:市民是子长市毓秀华苑小区住户,小区存在以下问题:1.3号楼1楼路道灯未安装灯罩;2.楼道墙体未及时清洁(墙体过黑);3.小区内未放置垃圾桶;4.市民未缴纳物业费,物业不予给业主售卖水(限购水)。希望部门核实处理以上问题。

回复内容:

1.3号楼1楼灯罩已督促物业进行安装。2.楼道墙体未及时清洁问题,去年物业对所有楼道进行了刷白,现场查看,主要是由于业主脚印所致,物业承诺尽快在进行刷白。3.小区内垃圾桶放置符合要求,小区1号楼、3号楼、5号楼旁分别放置了垃圾桶符合要求。4. 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服务所收取费用的统称,业主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相关费用,不得拒绝交纳。业主拒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但不得限制或者妨碍其对物业的正常使用。经核查物业对欠缴物业费6个月以上的业主,物业采取每次卖水5元,我中心已对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教育,并通知其进行整改。

子长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