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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子长市二届四次会议政协提案

来源: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6-11 08:49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企业单位:

为认真做好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子长市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今年,继续实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市政府领导领办、承办单位具体办理工作机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经常督促办理,统筹协调,提供保障,严格审核把关;要建立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办理工作责任制;要制定工作方案,逐案布置,强化办理措施,按节点推进,努力提高办理效率。

二、扎实办理,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系统、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内容,积极采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能够解决的问题予以解决;对应解决但暂时难以做到的,从实际出发做出安排,以积极态度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能够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有变化的,要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直到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要加强协调配合,协商提出办理意见,必要时提请市政府领办领导研究解决。要切实把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作为本系统、本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三、严格程序,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抓好办理工作的每个环节,规范办理流程,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在交办会上收到承办任务后,要进行及时清点核对,将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在5个工作日内,说明理由退回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调整,各承办单位不得拖压搁置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承办。各承办单位应在交办会之日起每月梳理汇总1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办理完毕后及时答复代表、委员。对于涉及两个以上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地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意见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答复。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延期办理。要严格审签,规范答复。《答复函》应以承办单位的名义答复,不能以承办单位内设机构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答复。答复内容要有针对性,表达准确,文字简洁,语气恳切。《答复函》的模式(见附件1、2),按统一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答复函》和《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一并抄送市人大办或市政协办和市政府办公室。代表委员联名提出的,应逐一送达。

四、强化沟通,加强督办。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三见面”。在办理前与代表委员主动联系,充分了解代表委员想法要求,增强办理的针对性;在办理中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办理答复后要及时跟踪反馈,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最新进展情况反馈代表委员。根据办理进展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配合市人大、市政协对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通报批评,保证办理进度和质量。

联系人及电话:张延峰(13484648515)

附件:1.建议复函(正式)格式

2.提案复函(正式)格式

3.建议、提案办复征询意见

附件:1.2.3.doc

子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