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渠道:
1.电话举报:子长市水务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公众可以反映水生态环境等问题。(0911-7113142)
2.网络举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APP等网络渠道,公众可以提交举报信息。
3.来信来访:公众也可以选择通过信件或亲自前往子长市水务局办公地点进行举报。(子长市瓦窑堡街道办安兴路14号水务局大院)
二、举报内容
1.举报内容涉及水生态环境领域等问题。
2.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或单位、问题描述等,以便进行调查核实。
三、受理流程
在接到举报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举报内容是否属于其职责范围。
对于属于职责范围的举报,予以受理,并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
对于不属于职责范围的举报,会告知举报人向相关部门反映。
四、举报处理
1.调查核实
组织专业人员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可能包括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调阅资料等。
调查过程中,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安全,避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
2.处理决定
根据调查结果,移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3.反馈结果
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告知其举报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结果。
如果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保障措施
1.保密制度: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不被泄露。
2.宣传教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比如在环境保护日、节假日等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类政策法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