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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第五期)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15:39

延安市博高贸易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

延安市博高贸易有限公司等70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2025年4月15日,我局通过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告知上述企业我局拟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在法定期限内上述企业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的营业执照予以吊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延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宝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1. 吊销营业执照的70家企业名单.pdf

                 2.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市市监处罚吊〔2025〕79号-148号).pdf


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