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同志: 您好!我们是御景园小区的普通居民,怀着迫切的焦虑和深深的无奈,特向贵部门反映长期困扰本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的严重问题:御景园小区附近公共区域(特别是两侧人行道)在深夜时段(尤其是21:00至24:00)频繁出现人员聚集野餐并外放高分贝音响,制造巨大噪音,严重侵害了居民的休息权和安宁权。 一、问题现状与影响:难以承受的夜间侵扰 时间特殊性: 这些野餐活动并非发生在正常社交时段,而是集中在下午五点至晚上12:00点,这正是绝大多数居民需要深度睡眠恢复精力的核心时间。 噪音强度巨大:参与者毫无顾忌地使用外置音响播放音乐、视频或高声喧哗、分贝值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夜间环境噪声限值(居民区夜间标准通常为45分贝以下),穿透力极强,即使紧闭门窗也难以隔绝。 发生频率高:此类情况并非偶发,而是每周多次(几乎每晚),持续时间长(常达数小时),使得居民长期处于睡眠被反复打断、精神高度紧张的状态。 受害者广泛:受影响居民涵盖各年龄段。老年人不堪其扰,心脏血压问题频发;上班族与学生长期睡眠不足导致精神萎靡、工作学习效率骤降、事故风险增高。整个小区的居住环境质量和居民身心健康受到实质性损害。 二、诉求依据:法律与和谐的双重呼唤 1. 明确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如居民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需控制音量避免干扰他人。22点至次日晨6点的“夜间”时段要求尤其严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亦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 2. 基本的生活权利:安静休息是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空间服务于全体居民,其使用必须遵循公序良俗,不得以牺牲他人安宁为代价。 3. 和谐社区的需要:持续不断的深夜噪音破坏邻里和谐,积累民怨,极易引发冲突,不利于建设文明、安宁、宜居的社区环境。 三、恳请采取的具体措施 我们深切理解管理工作的不易,也无意阻断正常的休闲活动。但鉴于问题的严重性和持续性,我们强烈恳请市场管理办公室(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城管、街道、社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1. 立即制止与现场执法:在接到投诉或巡查发现此类深夜噪音扰民行为时,请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制止,对组织者或主要参与者进行严肃的法制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后果。对拒不改正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警告、罚款等),形成有效震慑。 2. 加强重点时段巡逻管控:特别是在22:00至24:00这一法定“夜间”时段,加强对本小区公共区域的常态化、高频次巡逻密度。让管理力量“看得见”,对潜在的扰民行为形成预阻效应。 3. 设置明确警示与信息公示: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如野餐高发区域入口、宣传栏等)设立固定警示标识,清晰标明“夜间(22:00-6:00)禁止喧哗、外放音响扰民”等规定,并注明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及投诉举报渠道(如贵部门电话、110、12345热线等)。 4. 建立联动响应机制:恳请贵部门与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辖区派出所建立高效的噪音扰民问题联动响应与信息通报机制。确保居民投诉(无论是直接向贵部门、物业、社区还是110)能迅速传递并被有效处理,形成管理合力。 四、我们的共同期盼 子长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宁静祥和的夜晚是每一位居民最基本、最朴素的期盼。我们相信,在贵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有力行动下,这一长期困扰居民的“深夜噪音顽疾”定能得到有效治理。我们全体受影响的居民愿意积极配合管理,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宁与和谐。恳请您倾听我们的呼声,为我们做主!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期盼您的回复和行动! 此致 敬礼!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御锦园小区附近噪音扰民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并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御景园小区附近噪音扰民问题,我单位已安排巡逻民警在夜晚巡逻的时候对该区域不定时重点巡逻,发现噪音会及时劝阻。
下一步工作,我单位将加大夜间巡逻力度,尽全力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