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1-83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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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延安市洛川县凤栖综合楼二楼
邮 编:727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洛川县集中供热二期3#燃气锅炉建设项目 | 洛川县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 | 陕西省水务集团洛川县热力有限公司 | 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洛川县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房。本项目在锅炉房预留位置新建一座锅炉间,内置一台29MW的燃气热水锅炉,配套低氮燃烧器、鼓风机和节能器等附属设施。总投资为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7.56%。 | 详见报告表 | 无 |
备注:该项目内容不涉及涉密信息。
附件:洛川县集中供热二期3#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
洛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8月12日
洛川县集中供热二期3#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