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5〕23号文件,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392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5年中央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分配表
单位/县 | 金额(万元) | 资金用途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文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136 |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119号 |
安塞区 | 200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117号 |
延长县 | 2056 |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 | 中央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117号 |
合 计 | 2392 |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