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4〕460号文件,下达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和2023年度生态保护综合补偿)25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和2023年度生态保护综合补偿)分配表
单位/县 | 金额(万元) | 资金用途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文号 |
吴起县 | 200 | 吴起县头道川源头(李台子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甘泉县 | 200 | 甘泉县劳山乡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富 县 | 300 | 富县交道社区固沟保塬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富 县 | 300 | 富县羊泉镇固沟保塬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宜川县 | 500 | 宜川县秋林镇良子伸村等四村固沟保塬生态修复项目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宜川县 | 500 | 宜川县交里乡乔庄村等四村和秋林镇阿石峰村固沟保塬生态修复项目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黄龙县 | 500 | 黄龙县界头庙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 省级资金 |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
合 计 | 2500 |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