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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
(2022年和2023年度生态保护综合补偿)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4年12月16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建〔2024〕460号文件,下达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和2023年度生态保护综合补偿)2500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省级自然资源生态修复保护专项资金(2022年和2023年度生态保护综合补偿)分配表

单位/县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吴起县

200

吴起县头道川源头(李台子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甘泉县

200

甘泉县劳山乡3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富   县

300

富县交道社区固沟保塬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富   县

300

富县羊泉镇固沟保塬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宜川县

500

宜川县秋林镇良子伸村等四村固沟保塬生态修复项目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宜川县

500

宜川县交里乡乔庄村等四村和秋林镇阿石峰村固沟保塬生态修复项目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黄龙县

500

黄龙县界头庙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8号

合   计

2500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