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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
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2024年12月2日,延安市财政局印发延财办农〔2024〕139号文件,下达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984.5万元,用于生态保护与补偿支出、国土绿化和林业草原支撑保障支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2024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县、单位

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文号

合   计

984.5




黄龙山国有林管理局

3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宝塔区

90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延长县

70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延川县

20

国土绿化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子长市

5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安塞区

3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吴起县

70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志丹县

5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甘泉县

70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宜川县

4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黄陵县

130

国土绿化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黄龙县

160

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44号

富   县

98

生态保护与补偿支出、林业草原支撑保障 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7号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洛川县

76.5

生态保护与补偿支出、国土绿化支出

省级资金

陕财办资环〔2024〕87号

陕财办资环〔2024〕107号

现就上述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12317 0911-7091012

通讯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0楼

电子邮箱:1024498122@qq.com

延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