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丁许军同志任延安能源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徐懿浩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罗王栓同志为延安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惠鹏同志为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人选;
张华同志为延安能源装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人选,不再聘任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免去同天成同志延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童应山同志不再聘任延安车村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李晓强同志不再聘任延安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